11月8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發布《浙江省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區建設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正式公開征求意見。
《方案》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開發格局,初步建立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構建減污降碳協同制度體系,實現技術突破、管理優化、制度創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減污降碳協同發展典型模式。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和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國家下達的控制目標,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4%,所有設區市和60%的縣(市、區)通過“無廢城市”建設評估,設區市減污降碳協同指數提高10%,創建20個創新城市、50個創新園區,建設200個標桿項目。
到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提升,助力實現碳達峰目標;碳達峰與空氣質量改善協同推進取得顯著成效;水、土壤、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領域協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0%,設區市減污降碳協同指數累計提高20%,累計創建40個創新城市、100個創新園區,建設400個標桿項目。
詳情如下: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公開征求《浙江省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區建設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為貫徹落實《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環綜合〔2022〕42號),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能源局、省林業局聯合制定《浙江省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區建設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F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于7個工作日內(11月17日前)反饋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聯系電話:0571-28806113
傳真:0571-28869121
通訊地址:杭州市學院路117號,郵編310012
電子郵箱:1037335646 qq.com
浙江省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區建設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系列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戰略部署,高水平推進全國首個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區建設,根據生態環境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的《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以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協同增效,源頭防控。堅持系統觀念,強化目標協同、區域協同、領域協同、任務協同、政策協同、監管協同,以碳達峰行動進一步深化環境治理,以環境治理助推高質量達峰。突出主要領域、重點行業和關鍵環節,強化資源能源節約和高效利用,加快形成有利于減污降碳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政府主導,市場激勵。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創新管理方式,加強推廣應用,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實現多層面、多領域減污降碳協同。堅持雙輪驅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調動企業積極性,激發市場主體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內生動力。
科技引領,優化路徑。加強減污降碳集成技術研發應用,提升綠色低碳創新策源能力。統籌水、氣、固廢、溫室氣體等多領域減排要求,優化治理目標、治理工藝和技術路線,強化多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增強污染防治與碳排放治理的協調性。
數字賦能,機制創新。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探索減污降碳協同數智賦能技術手段,打通“雙碳”數智平臺等應用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基礎能力和市場機制,有力支撐減污降碳目標任務落地實施。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開發格局,初步建立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構建減污降碳協同制度體系,實現技術突破、管理優化、制度創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減污降碳協同發展典型模式。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和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國家下達的控制目標,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4%,所有設區市和60%的縣(市、區)通過“無廢城市”建設評估,設區市減污降碳協同指數提高10%,創建20個創新城市、50個創新園區,建設200個標桿項目。
到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提升,助力實現碳達峰目標;碳達峰與空氣質量改善協同推進取得顯著成效;水、土壤、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領域協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0%,設區市減污降碳協同指數累計提高20%,累計創建40個創新城市、100個創新園區,建設400個標桿項目。
二、加強源頭防控
(一)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統籌考慮碳排放控制要求,研究制定減污降碳源頭管控政策體系。指導湖州做好“三線一單”協同推動減污降碳試點,探索“三線一單”促進減污降碳協同管控的技術路徑、管理模式。全面總結湖州試點經驗,在全省建立與減污降碳目標相適應的分區管控體系。
(二)加強生態環境準入管理。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持續加強產業集群環境治理,明確產業布局和發展方向,高起點設定項目準入類別,引導產業向“專精特新”轉型。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考慮減污降碳協同要求。以“兩高”行業為主導產業的園區規劃環評應增加碳排放情況與減排潛力分析。新建、改建、擴建鋼鐵、火電、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化纖等建設項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將溫室氣體排放納入環境影響評價范圍。
(三)推動能源綠色低碳供應。深入推進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創建,統籌能源安全和綠色低碳發展,大力發展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安全發展核電,合理開發水能,完善促進氫能產業發展,全力爭取清潔電力入浙,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完善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終端能源消費電氣化。嚴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領域以外新(擴)建燃煤自備電廠。到2025年,風光裝機實現倍增,全省風電、光伏總裝機達到3400萬千瓦以上,核電裝機超過1000萬千瓦。
三、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協同控制
(四)推進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聚焦寧波、舟山石化,杭州、湖州水泥,嘉興、紹興、臺州化工,寧波、衢州鋼鐵行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石化行業推行減油增化,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煉油和石化產業基地化、石化和化工園區一體化、集約化程度,加快煉化系統能量優化技術。水泥行業嚴格執行熟料產能置換,嚴控產能,加快原燃料替代?;ば袠I提高化學產品質量標準,加快高效精餾技術裝備應用,推動副產能源資源與鋼鐵、建材等其他行業耦合發展。鋼鐵行業有序發展短流程電爐工藝,提高廢鋼比,持續降低高爐燃料比。推動一批重點企業能耗、物耗、水耗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五)加強工業源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加大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以及溫室氣體協同減排力度。實施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深化石化等重點行業VOCs治理,強化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因地制宜建設一批涉VOCs“綠島”項目,到2025年,活性炭再生處置建設規模達到60萬噸/年以上,實現活性炭集中收集再生體系全覆蓋。一體推進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與節能降碳,推動鋼鐵、水泥行業及鍋爐
超低排放改造,探索開展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試點,推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研發和轉化應用。深化工業爐窯綜合治理,穩步推進清潔燃料替代。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60%的省級以上開發區(園區)建成清新園區;打造60個工業源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標桿項目。
(六)強化移動源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推進港口集疏運鐵路、物流園區及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等“公轉鐵”線路建設,大力發展江海直達、江海聯運。深入實施清潔柴油車(機、船)行動,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加快淘汰國四標準柴油貨車。除保留的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車輛外,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郵政、公務用車、出租車新能源比例為80%。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有序推廣清潔能源汽車,加強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船舶推廣應用。全面完成港口主要碼頭岸電設施改造,積極推進“油、電、氫、氣”合建站建設。到2025年,全省國四及以下老舊營運貨車更新淘汰4萬輛。鐵路貨運量占比完成國家下達目標,集裝箱江海、海河聯運量年均增速超過10%。
(七)推進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刂妻r業領域甲烷、氧化亞氮排放。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強化秸稈焚燒管控。積極推廣使用沼氣發電等規?;Y源化綜合利用技術。加強造紙、化工、食品等行業污水處理的甲烷回收利用。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管理,加快使用含氫氯氟烴生產線改造,逐步淘汰氫氯氟烴使用。
四、推進水環境治理協同控制
(八)深化水環境治理與溫室氣體減排協同。聚焦紹興、嘉興紡織,衢州、嘉興造紙,溫州電鍍等行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紡織行業推行小浴比染色、無聚乙烯醇上漿織造、再生纖維素纖維綠色制漿、針織物平幅染色、滌綸織物少水連續式染色等技術和裝備改造。造紙行業開展黑液、制漿造紙污泥等廢料以及制漿臭氣、污水厭氧消化甲烷等廢氣中生物質能源的回收利用。電鍍行業淘汰現有高耗能機電設備,提高生產線自動化率。大力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推進產業園區用水系統集成優化。適度發展稻魚綜合種養、漁光一體、魚菜共生等多層次綜合水產養殖模式。到2025年,打造60個水環境治理與溫室氣體減排協同標桿項目,打造一批農業領域減污降碳協同試點,建成1000家低碳生態農場。
(九)注重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鼓勵污水處理廠采用高效低能耗設備。鼓勵污水處理廠互聯互通、削峰填谷,推廣污泥沼氣熱電聯產及水源熱泵等熱能利用技術,推廣建設太陽能發電設施。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強基增效雙提標”行動,持續推進處理設施建設改造,因地制宜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實施城鎮“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攻堅行動。到2025年,所有縣(市、區)完成城鎮“污水零直排區”建設,完成10個污水處理設施減污降碳協同示范工程建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80%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8%以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蓋率和處理設施出水達標率達95%以上。
(十)強化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大力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全面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和海水淡化規?;?。推進工業節水減排,紡織等行業水耗達到清潔生產先進水平。構建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及再生水調蓄設施。探索推廣污水社區化分類處理和就地回用。建設資源能源標桿再生水廠。到2025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186.8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6%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8%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缺水城市利用率不低于25%),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地區和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創建節水型企業1000家以上。
五、推進固廢污染防治協同控制
(十一)全域建設“無廢城市”。開展全國“無廢城市”數字化改革試點建設。推進各類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加強生活垃圾填埋場綜合治理。深入開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整治。提升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加快形成滿足實際需求的垃圾焚燒飛灰協同處理、廢鹽資源化利用能力。到2025年,全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基本實現危險廢物“趨零填埋”。
(十二)強化固廢綜合利用。推動工業固廢資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產原料。推進退役動力電池等新型廢棄物回收利用。加快寧波、溫州、湖州、紹興、金華和臺州等地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工業廢鹽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推進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提升農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推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到2025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率保持在92%以上,打造80個固廢污染防治協同控制標桿項目。
(十三)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嚴格落實禁塑限塑制度,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推進塑料替代產品。大力開展重點區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加大塑料廢棄物再生利用,推動塑料廢棄物再生利用產業規?;?、規范化、清潔化發展。在全省沿海各設區市推廣建設“海洋云倉(藍色循環)”海洋污染物數字化治理應用。到2025年,城鄉一體的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六、統籌保護修復和擴容增匯
(十四)推進八大水系生態修復。推動實施八大水系和近岸海域生態修復與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方案。實施河湖水系綜合整治,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開展河湖岸坡生態化改造與生態緩沖帶修復。到2025年,修復河湖生態緩沖帶1000公里,完成岸坡生態化改造2000公里,新增省級美麗河湖500條(個)。
(十五)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監管。用好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構建完善生態監測網絡,完善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加強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等生態狀況監測評估,強化生態保護修復監督評估。加強生態破壞問題監督和查處力度,持續深入實施“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督查專項行動。
(十六)增強碳匯能力。深入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加強自然濕地修復和綜合整治。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促進農業固碳增效。完善城市綠色系統,科學合理布局城市生態廊道和生態緩沖帶。探索實施城市陽臺農業、建筑屋頂園林化行動,提高城市建筑自身碳匯能力。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碳匯本底調查和碳儲量評估。實施“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大力發展海洋“藍碳”,有序發展淺海貝藻養殖,增加海洋漁業碳匯功能,支持溫州開展紅樹林藍碳試點建設。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61.5%,建成林業增匯試點縣10個,林業碳匯先行基地10萬畝,濕地保護率達到55%以上。
七、開展模式創新
(十七)不同類型城市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聚焦現代化國際大城市、工業型城市、數字經濟型城市和生態良好型城市等4大城市類型創新模式,加快探索各具特色的減污降碳協同推進機制,助力實現區域綠色低碳發展目標。杭州市開展現代化國際大城市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建設,發揮數字化改革和智慧治理優勢,探索以人為核心的城市生態環境治理效能評價體系,將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融入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基本公共服務、生產生活各領域,打造高品質生活美麗城市樣板。
(十八)重點產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聚集石化、化工、化纖、紡織印染、造紙、建材、鋼鐵、電鍍等重點產業園區,積極探索符合園區特點的減污降碳協同創新模式,促進資源能源的集約節約高效循環利用,提升基礎設施綠色低碳水平。
(十九)重點行業企業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聚焦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環境治理績效提升空間大的重點行業,推動一批企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行動,探索多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技術工藝。
八、創新政策制度
(二十)強化減污降碳協同管理。探索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和碳增量準入機制,積極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建立重點行業碳排放管理臺賬,在杭州等地探索統籌排污許可和碳排放管理試點。
(二十一)推動減污降碳一體化監管試點。在嘉興市探索建立減污降碳一體化監管體系,推動將溫室氣體管控要求統籌融入環境準入、排放源管理、環境監測和執法監管等全過程以及治水、治氣、治土、清廢等全要素中。
(二十二)建立減污降碳協同評價機制。建立并動態發布浙江省減污降碳協同指數,對各城市減污降碳協同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跟蹤評估,客觀評價各城市環境—氣候—經濟效益協同、重點措施增效、協同管理提效的實施效果。
(二十三)完善環境資源市場化配置機制。探索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試點,推動麗水市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安吉縣竹林碳匯交易、椒江區大陳島海洋藍碳交易等試點建設,健全資源環境市場配置機制,推動一批較為成熟的項目參與國際自愿減排市場備案交易。擴大可再生能源、生態系統碳匯等碳減排項目儲備。建立和實施全省統一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
(二十四)構建減污降碳協同多元激勵機制。加大對綠色低碳投資項目和協同技術應用的財政政策支持。建立減污降碳協同項目庫,出臺專項金融支持政策。繼續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加快發展減污降碳投融資項目。在麗水市獲批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基礎上,爭取溫州、衢州等市納入后續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探索氣候投融資模式創新。支持寧波市開展碳資信工作。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和消費,建立綠色消費激勵和回饋機制。完善環境信用評價和綠色金融聯動機制。
九、提升協同能力
(二十五)編制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融合清單。研究大氣污染物和二氧化碳融合的技術方法,建立排污許可、環境統計、污染源在線監測等數據支撐清單編制的工作機制,提升融合清單的精細化和時效性。
(二十六)提升碳監測能力。在推動杭州、寧波、麗水等城市碳監測評估試點基礎上,開展區域層面、城市層面、園區層面及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監測試點工作,探索衛星遙感技術在碳監測領域的深度應用,初步構建碳監測網絡。
(二十七)建設“減污降碳在線”應用場景。以監管閉環和企業服務兩個多跨場景作為小切口,建設減污降碳“一本賬”“一體考”“一鏈管”“一體配置”“一體決策”“一鍵達”等多個子場景應用。
(二十八)推動數字孿生試點建設。探索建設減污降碳協同數字孿生應用場景,在上虞杭州灣精細化工園區開展試點應用。探索建設空氣污染與碳排放協同預警及精準調控數字孿生應用場景。
(二十九)科技研發創新與應用示范。設立一批重大科技專項,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控制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與示范應用,發布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減污降碳集成技術指南。
十、加強組織實施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應充分認識減污降碳協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抓好貫徹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系統推進相關工作。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時間目標,細化工作任務,確保各項重點舉措落地見效。
加強考核督察。統籌減污降碳工作要求,將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完成情況納入生態環境相關考核,定期公布減污降碳協同指數評價結果,逐步形成體現減污降碳協同要求的生態環境考核體系。
加強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業務培訓,提升相關部門、地方政府、企業管理人員能力水平。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六五環境日、全國低碳日、全國節能宣傳周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科普活動,引導公眾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完善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
附件:1.浙江省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區建設目標清單、任務清單、政策清單
2.浙江省減污降碳協同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