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
貴港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辦公室發布《貴港市2023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方案(修訂)》,貴港市將推進重點行業
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實施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持續開展簡易低效VOCS治理設施清理整治,強化
VOCS無組織排放整治,實施工業鍋爐和爐窯提標改造。
貴港市2023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方案(修訂)
為貫徹國家、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落實《廣西2023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劃》、《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等十四部門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桂環發〔2023〕57號)重點工作相關要求,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確保完成自治區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約束性目標任務,編制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為工作方針,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三個標志性戰役為重點,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加強區域協同治理、聯防聯控,分解落實重點任務,明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責任,推動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順利實現,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獲得感進一步增強。
二、工作目標
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標,全市優良天數比率不低于93.8%,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30.9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數比率0.0%。各縣(市、區)PM2.5濃度、優良天數比率、重污染天數比率目標任務詳見附表,揮發性有機物(VOCs)、氮氧化物(NOx)重點工程減排年度目標另行分解下達。
三、主要任務
(一)持續開展產業、能源結構優化調整
1.推動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新建和擴建鋼鐵、有色金屬冶煉、建材、石化、現代煤、焦化、煤電、化工等“兩高”項目,應嚴格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以及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區域污染物削減等要求。擬建、在建的高耗能項目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發改產業〔2021〕146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發布〈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發改產業〔2021〕1609號)等文件要求,應對照能效標桿水平建設實施,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標桿水平。根據能耗、產能、生態環境容量等制約要素,進一步完善淘汰落后產能的機制和制度建設,依法依規退出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根據國家修訂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按要求淘汰或限制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工藝和裝備。(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管局、產業園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非化石能源逐步成為能源消費增量主體。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著力整合供熱資源,加快供熱區域熱網互聯互通,充分釋放燃煤電廠、工業余熱等供熱能力,發展長輸供熱項目,開展散煤綜合治理和燃煤小鍋爐整治。實施工業鍋爐和爐窯清潔能源替代或集中供熱、熱電聯產供汽供熱替代,推動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重點用煤行業大力推進電能替代煤炭,在不影響民生用氣穩定、已落實合同氣源的前提下,穩妥有序引導以氣代煤。加快推進貴港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產業園管委會于2023年8月前制定園區集中供熱規劃并報市發改委和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單位:市發改委。配合單位: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推進企業集群規范發展。重點針對精細化工、紡織印染、包裝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膠制品、塑料制品、磚瓦、機械噴漆加工等企業集群,開展排查及分類治理,制定“一群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從生產工藝、產品質量、產能規模、能耗水平、燃料類型、原輔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面明確升級改造標準。實施拉單掛賬式管理,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切實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環保治理水平。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鼓勵支持西江產業園建設集中涂裝中心涉VOCs“綠島”項目,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港北區政府于2023年8月前制定“綠島”項目建設方案并報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單位: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產業園管委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推進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加快市中心城區及周邊重污染企業搬遷入園和提升計劃落實,逾期不退城的一律停產。搬遷計劃要明確城市主城區工業退城搬遷的范圍、方向、時序、政策和方式,實行“一企一策”,逐步實行退城進園,有效解決工業污染圍城問題。經評估,短期內無法搬遷的企業,實施就地升級改造。市工信局牽頭制定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實施方案,于2023年8月底前報送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單位:市工信局、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加快實施工業多污染物協同控制
1.加快實施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結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低VOCS含量涂料產品的技術要求,各縣(市、區)在2023年6月底前對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使用企業制定完善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計劃并組織實施。全面推進汽車整車制造底漆、中涂、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木質家具、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鋼結構、船舶制造技術成熟的工藝環節,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膠粘劑;除特殊功能要求外的室內地坪施工、室外構筑物防護和城市道路交通標志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企業采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排放績效等滿足相關規定的,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使用原輔材料VOCS含量(質量比)低于10%的工序,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采取無組織排放收集措施。(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持續開展簡易低效VOCS治理設施清理整治。各縣(市、區)全面梳理VOCS治理設施臺賬,分析治理技術、處理能力與VOCS廢氣排放特征、組分等匹配性,對采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廢氣采用單一噴淋吸收等治理技術且無法穩定達標的,加快推進升級改造,嚴把工程質量,確保達標排放。2023年4月15日前上報簡易低效VOCS治理設施問題清單,2023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確需一定整改周期的,最遲在相關設備下次停車(工)大修期間完成整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聯合工信局開展木材加工行業VOCS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全面排查無VOCS收集處理設施及采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治理技術的企業,加快推進企業設施升級改造,確保達標排放。于2023年3月底前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并報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大氣指揮部辦公室”),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整治。全面落實《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推進治污設施升級改造。全面排查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敞開液面以及工藝過程等環節無組織排放情況,對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的開展整治。石化、現代煤化工、制藥、農藥行業重點治理儲罐配件失效、裝載和污水處理密閉收集效果差、裝置區廢水預處理池和廢水儲罐廢氣未收集、LDAR不符合標準規范等問題;焦化行業重點治理酚氰廢水處理未密閉、煤氣管線及焦爐等裝置泄漏等問題;木材加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重點治理集氣罩收集效果差、含VOCs原輔材料和廢料儲存環節無組織排放等問題。(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11月底前完成金源生物化工、金茂生物化工鍋爐煙氣深度治理項目。督促指導廣西貴港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按計劃推進實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各水泥企業2023年10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的制定及時組織實施。(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配合單位: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5.實施工業鍋爐和爐窯提標改造。組織對采用脫硫脫硝一體化、濕法脫硝、微生物法脫硝等治理工藝的鍋爐和爐窯進行排查抽測,督促不能穩定達標的整改,推動達標無望或治理難度大的改用電鍋爐或電爐窯。鼓勵采用低氮燃燒、選擇性催化還原(SCR)、選擇性非催化還原(SNCR)、活性焦等成熟技術。(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6.提高多污染物排放源監管能力。
開展含VOCs原輔材料達標情況聯合檢查。嚴格執行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VOCs含量限值標準,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對相關產品生產、銷售、使用環節VOCs含量限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臭氧高發季節加大檢測頻次,曝光不合格產品并追溯其生產、銷售、進口、使用企業,依法追究責任。(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貴港海關。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加強污染源監測監控。各縣(市、區)認真對照《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要求梳理完善涉VOCs和NOx重點行業企業,篩選排放量限值時排污總量占比不低于行政區域工業排放總量的65%,納入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依法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不具備實施污染物濃度自動監測條件的,應安裝能間接反映排放狀況的工況監控、用電(用能)監控、視頻監控等。推進污染源監控數據歸真,切實發揮監控監管作用。(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加強污染源監管執法能力建設。生態環境部門加快配備便攜式VOCs檢測儀,加快配備紅外熱成像儀。各縣(市、區)要整合執法、監測、行業專家等力量組建專門隊伍,針對儲罐、裝卸、敞開液面、動靜密封點、廢氣收集治理、廢氣旁路、非正常工況等關鍵環節,對照相關行業排放標準及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組織開展排查整治,確保VOCs穩定達標排放。加強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測、熱點網格、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的綜合運用。(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工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7.強化績效分級管理。進一步提高我市企業環保分級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形成有效的工業源應急減排措施。圍繞39個重點行業標準,結合本地的行業特點、重點對轄區內人造板制造行業、有機化工行業、涂料制造行業、工業涂裝行業實施績效評級工作,推動企業做好“一企一策”,實施差異化精準管控。推動工業環保治理水平整體升級,促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深化實施移動污染源防控
1.推進“公轉鐵”“公轉水”行動。嚴格落實《推進多式聯運高質量發展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實施方案(2022—2025年)》,加快建設多式聯運骨干通道,提升大宗貨物運輸綠色化水平,加快煤炭、礦石、糧食、鋼材、建材等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步伐。充分挖掘城市鐵路站場和線路資源,創新“外集內配”等生產生活物資公鐵聯運模式。(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中國鐵路南寧局集團有限公司,市生態環境局、發改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配合開展柴油貨車清潔化。2023年7月1日,實施輕型車和重型車國6b排放標準。加強對本地生產貨車環保達標監管,開展車輛環保達標一致性核查,嚴厲打擊污染控制裝置造假、屏蔽OBD功能、尾氣排放不達標、不依法公開環保信息等行為。督促生產(進口)企業及時實施排放召回。加強重型貨車路檢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戶檢查。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符合強制報廢情形的交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按規定回收拆解。加強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管理,組織開展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偽造機動車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等違法行為;督促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依法實施相關行業技術規范及標準;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按國家技術規范要求實時上傳檢驗數據。進一步完善機動車排放檢驗與維護(I/M)制度,推進機動車排放檢驗和機動車排放維護示范站建設項目。嚴格實施《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三年行動計劃》,推進新能源汽車保有量持續增長。(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工信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推進油品綜合管控。加大油品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系統專項檢查工作,對柴油進口、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等全環節開展部門聯合監管,全面清理整頓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堅決打擊非標油品,確保儲運銷環節油氣達標排放。推進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聯網平臺建設,對年汽油銷售量達5000噸以上的加油站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并進行聯網;嚴格按照《關于推進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的通知》(環大氣〔2022〕76號)要求開展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治理工作。(牽頭單位:市商務局、應急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貴港海事局。配合單位:中石化貴港石油分公司,中石油貴港銷售分公司。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因地制宜加快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港口,以及火電、鋼鐵、建材、礦山等工礦企業新增或更新的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開展發動機生產企業排放檢查,基本實現系族全覆蓋。推進淘汰國一級以下排放標準的工程機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標準生產的非道路用車),具備條件的可更換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發動機。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做到應登盡登;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現場抽查及排放抽測力度,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機械禁止在控制區內使用,基本消除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全面實施船舶發動機第二階段排放標準,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船舶,鼓勵具備條件的可采用對發動機升級改造(包括更換)或加裝船舶尾氣處理裝置等方式進行深度治理。2023年11月底前完成貴港市船舶尾氣遙感排放監測系統建設,科學識別超標排放船舶,提升黑煙船整治監管能力。(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貴港海事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大力推進船舶受電設施和港口岸電設施改造,確保2023年底前,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安裝率達80%、船舶靠港岸電使用率達60%以上。(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持續實施面源精細化管控
1.加強秸稈禁燒和離田綜合利用。深入推進秸稈禁燒管控,完善市、縣、鄉(鎮)、村四級全覆蓋網格化禁燒監管體系,落實網格員管理制度,強化“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實行清單式責任管理。嚴格落實地方秸稈禁燒監管目標責任考核和獎補制度,充分利用衛星遙感、高清視頻監控、無人機等先進技術,強化不利氣象條件下的監管執法,對秸稈焚燒問題突出誘發重污染天氣的,嚴肅追責問責。重點開展秋收春耕、甘蔗榨季期間秸稈禁燒專項巡查,緊盯收工時、上半夜、降雨前、播種前等重要時間節點,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科學有序疏導,依法從嚴從快處罰露天焚燒秸稈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四個到位”(處罰到位、取消地力補貼到位、張榜公示到位、問責到位)(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廣西農墾國有西江農場有限公司)
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加快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辦發〔2021〕139號)及本地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發展規劃,于5月底前制定秸稈離田及綜合利用年度實施計劃并報大氣指揮部辦公室。實行清單化、項目化、目標化管理,加快培育、引進秸稈離田利用主體,推廣高效模式,構建完善秸稈收儲運用體系,確保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維持在86%以上,農作物秸稈離田利用率力爭達到30%以上。充分發揮貴港市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強化秸稈離田及綜合利用督導考核。(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科技局、生態環境局等。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廣西農墾國有西江農場有限公司)
推廣“現代農場”模式,實施高效宜機化改造提升,提升甘蔗生產機械化收獲水平。將蔗葉綜合利用項目列入糖業發展資金重點支持范圍,進一步加大引導支持力度。制定并組織實施榨季蔗葉離田及綜合利用實施計劃,加快培育、引進蔗葉離田利用主體,推廣高效模式,構建完善蔗葉收儲運用體系,確保蔗葉離田利用率達到30%以上,其中禁燒區蔗葉離田利用率達到60%以上。開展禁燒重點區域蔗葉離田利用試點。(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科技局、生態環境局等。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廣西農墾國有西江農場有限公司)
2.綜合治理揚塵污染。強化揚塵精細化管控,督促各類施工工地做到周邊圍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物料堆放覆蓋、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9個100%”。加強施工工地、生產企業、物流園區出場車輛沖洗管理,確保運輸車輛車身、輪胎、底盤等部位積泥沖洗干凈后方可出場,確保出入口兩側50米范圍內道路整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完善工地分級管理辦法,對工地實行掛牌(綠牌、黃牌、紅牌)制度,加大平時的監管力度,于2023年3月底前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并報大氣指揮部辦公室。港北區、港南區政府牽頭聯合市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監督局等部門開展環城路沿路門店揚塵專項整治,規范“門前三包”制度,督促環城路所有沿路門店,尤其是汽車維修店做好“門前三包”,減少揚塵污染,于2023年3月底前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并報大氣指揮部辦公室。港北區、港南區人民政府牽頭聯合市交通運輸局、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監督局、公安交警支隊、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開展環城路周邊大型貨車停車場揚塵專項整治,堅決取締非法無證經營停車場,推動停車場標準化建設,強力治理停車場揚塵問題,于2023年3月底前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并報大氣指揮部辦公室。市城市管理監督局牽頭聯合轄區政府開展環城路路肩硬化工程建設,于2023年3月底前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并報大氣指揮部辦公室,于2023年底前完成環城路路肩硬化工程建設。(責任單位:港北區、港南區人民政府,市城市管理監督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交警支隊)
積極推進建成區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作業,城市道路機掃率達到70%以上。開展重點道路積塵走航監測。優化完善相關考核機制,建立公眾監督機制。依托工地、道路揚塵污染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發現污染問題及時處理,實現揚塵污染全方位管控。市城市管理監督局以城市建成區為標準,對城中村、背街小巷實施裸露地面綠化,土路硬化等措施,于2023年3月底前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并報大氣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監督局、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持續強化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嚴格按照《貴港市煙花爆竹禁放管理條例》,落實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的責任和監管要求,緊盯重點時段(春節、元宵節)和重點區域(廟宇、祠堂、城中村、河岸、禁放區和限放區交界處),強化執法管控,加大對違法違規生產、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處罰力度。全面加強執法管控工作。各地結合實際進一步擴大禁燃限放區域和時段,創新多途徑開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宣傳教育,加強應急響應,強化市縣聯動和相關部門聯動,嚴防污染天氣發生,對落實管控工作不力造成重污染天氣的縣(市、區)嚴肅問責。(牽頭單位:市公安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開展餐飲行業專項治理。深入開展群眾反映強烈的餐飲油煙問題整治,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加強油煙擾民源頭控制。開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蜂窩煤清零行動,重點檢查粉店、燒烤店、流動攤點等。引導機關、事業、國有企業等單位食堂安裝油煙高效凈化設施并定期維護,鼓勵重點餐飲單位試點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在線監控。實施油煙凈化裝置設施第三方運維管理及運行狀態監控。確保中心城區油煙凈化裝置設施安裝率、運行率兩個百分百。依法嚴格管控城市建成區露天焚燒垃圾、露天燒烤等行為。(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局、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5.強化重點區域污染源排查整治。在2022年專項整治的基礎上繼續強化中心城區重點區域污染源的排查整治。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進行“回頭看”,防止污染問題重復出現,對未完成整改的問題要加快整改進度,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問題的整改。(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港北區、港南區人民政府)
(五)精準有效應對污染天氣
1.提高預警預報能力。進一步提高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準確率,嚴密監測天氣變化,在污染天氣過程期間,科學精準高效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加強大氣污染預警預報與污染治理技術分析,提出更具有針對性、有效性的管控措施。(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貴港氣象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強化污染精細化管控能力。秋冬季聚焦PM2.5和重污染天氣,持續抓好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秸稈禁燒和離田利用、工地揚塵綜合整治、餐飲油煙專項治理等工作。強化夏秋季臭氧高發季空氣質量保障,鼓勵引導企業污染天氣妥善安排生產計劃。全年緊抓柴油貨車開展攻堅。(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農業農村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強化聯防聯控。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強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根據實際加強縣(市、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并與行政區域交界的相關地市積極開展聯防聯控。規范污染天氣預警、啟動、響應、解除工作流程,加強應急減排清單標準化管理。(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4.強化日常監管執法。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加強日常監管力度,提升大氣環境執法監管能力建設,提高交叉執法頻次。嚴厲打擊未安裝或不正常運行治污設施、超標排放、監測數據造假等大氣污染違法違規行為,督促相關問題整改到位。充分運用污染源自動監控、工業用電量、車流量、熱點網格等遠程信息化技術手段,強化數據分析技術應用,提升監管效能,督促污染應急減排責任落實。污染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督促相關企業、單位、個人及時整改到位,涉及違法的依法處罰。(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基礎工作,落實基層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作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根據本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和標志性戰役目標任務,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明確職責分工,做好月、季、年度任務分解,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本行政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及環境空氣質量負總責,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各部門要加強協調,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明確“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钡呢熑?,堅決落實部門執法監管責任、排污企業治污主體責任,要按照行業管理原則,切實擔負起各自職責。各單位要結合部門職責制定本部門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方案,明確平時和大氣應急響應期間工作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明確工作要求,制定具體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和問責管理辦法,于2023年3月底前將工作方案報大氣指揮部辦公室。
大氣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幫扶,及時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工作進展。
(二)嚴格考核問責。按照“三個最嚴”的總要求,強化日常工作考核,在工作中實行嚴肅的問責管理制度,同時按《貴港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及問責辦法》進行考核追責,并與績效掛鉤。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將于每月月底前對當月工作成效突出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予以通報表揚,對大氣污染防治責任不落實、工作推進不力、環境空氣質量惡化明顯的相關單位進行通報或約談;對未能完成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進行通報批評并嚴肅問責,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大資金投入。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政策,推進重點工業領域深度治理,按《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儲備庫入庫指南(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加大NOx和VOCs減排類項目謀劃和組織實施,推進涉氣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要根據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加大地方資金投入,提升大氣污染監管能力,重點加大大氣環境執法監管能力設備、秸稈離田和綜合利用、污染來源解析及清單編制更新、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監測、污染天氣應急應對設施等的支持力度。
(四)強化信息公開與工作調度。大氣指揮部辦公室定期通報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公布各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秸稈露天焚燒火點排名。加強對年度主要任務的跟蹤調度,在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對各縣(市、區)各相關部門應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實時調度,應急結束后總結通報,結合督查巡查發現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相關方案制度。各縣(市、區)要建立相應調度機制,督促相關責任主體及時解決存在問題。
(五)加強宣傳引導。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攻堅行動宣傳工作,制定宣傳工作方案,加強輿論引導。通過電視、廣播、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平臺等途徑發布相關攻堅信息,及時回應公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引導、鼓勵公眾自覺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的良好氛圍。
請各單位將本方案中所有需報送的方案材料,報送至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辦公室電子郵箱:gghbwkk 126.com,電話:4578312。
附件:2023年各縣(市、區)優良天數比率、PM2.5濃度、重污染天數比率目標任務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