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焦作市環境保護局在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發布《焦作市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技術規范》,為焦化企業進行無組織排放控制提供了技術規范。具體詳細內容如下:
焦作市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技術規范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加強我市無組織排放大氣污染物治理,控制粉塵和微細粒子排放,改善環境質量,制定本規范。
本規范規定了焦作市地區無組織排放大氣污染物的控制方法、管理措施、運行與維護管理的通用技術要求。
本規范由焦作市環境保護局組織制定。
一、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各類企業無組織排放污染物的控制和治理。
二、無組織排放的定義
無組織排放指大氣污染物不經過排氣筒的無規則排放。
三、常見無組織排放源
3.1.粉塵無組織排放源
料場堆場,破碎機,篩分機,物料攪拌機,粉狀物料皮帶輸送的跌落點、打包、拆包、裝運、輸送管道的接口和破損處,材料表面打磨,原料儲罐呼吸口,除塵器除灰、車輛運輸、廠區道路等。
3.2氣態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源
鋼鐵電爐吹氧、出鐵水,鑄造化鐵爐、消失模、樹脂模、臘模澆鑄時產生的揮發氣體,各類爐窯的加料口、出料口,金屬焊接、鋼材切割,化工企業的管道、閥門和故障應急泄壓口等。
3.3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源
橡膠制品企業的軋膠、密煉、成型、硫化,樹脂合成、油漆涂料生產、膠粘劑生產、油墨生產、電線電纜生產,金屬線材的壓軋,塑料制品,噴漆、噴塑和表面涂布、印刷、膠合板生產、家具制造、溶劑存儲等。
四、相關法律、標準和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河南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
《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焦作市北山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環大氣〔2017〕110號)
《焦作市2018年大氣污染物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焦政辦〔2018〕18號)
《焦作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焦環攻堅辦〔2018〕251號)
《生態環境部大氣強化督查檢查手冊》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河南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41/1066—2015)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
五、整治標準
5.1無組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要求
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應當密閉儲存,運輸采用密閉皮帶、封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或密閉車廂、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密閉輸送方式;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方式進行存儲,并設有灑水、噴淋、苫蓋等綜合措施進行抑塵。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應加蓋封閉,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應加蓋封閉,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車間不能有可見煙塵外逸;汽車、火車、皮帶輸送機等卸料點設置集氣罩或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料場路面應實施硬化,出口處配備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
5.2管理制度建立要求
落實各級責任職責任制,明確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生產崗位人員的環境保護職責,實施污染物排放控制精細化管理,污染防治設施和管理措施建立管理臺賬,記錄操作人員操作內容和運行、維護、檢修情況。
實施三牌制度:一是污染防治設施控制間或生產車間懸掛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牌,明確施運行方式、運行時間以及配套生產設備和處理的污染物;二是建立污染防治設施維護、檢修和故障處理流程牌;二是建立責任制度牌,明確管理責任人。
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方式實施公開,接受全廠和社會監督。
六、各類無組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
6.1粉塵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
6.1.1料場堆場揚塵控制措施
各類生產和加工企業的粉狀和顆粒狀物料要全部倉儲,料倉可為棚倉和柱形倉,原則上禁止露天存放物料。因生產工藝和受場地限制原因,暫時無法倉儲的物料、土堆覆蓋面積必須達到85%以上。
物料棚倉防揚塵措施:棚倉必須全密封,非因防爆、職業防治、安全等物殊原因,不得留取開口。頂部和四周封閉材料不得存在銹蝕損壞,脫落現象。除石料、砂土棚倉,儲存其他種類物料地面必須硬化,車輛出入口加裝自動感應門或自動升降簾,無車輛出入時保持關閉狀態。儲存質量較輕的粉狀物料棚倉要在頂部或房梁部加裝霧化噴淋裝置,做到全庫抑塵。儲存砂石、鐵礦粉、爐渣等質量較大的物料,棚倉配裝霧炮,射程可覆蓋全倉。棚倉內物料不得進行露天轉運。
柱形倉防揚塵措施:散裝水泥、粉煤灰、礦粉要全部使用柱形倉儲存,倉頂呼吸口原則上淘汰桶式過濾除塵器,統一加裝脈沖式布袋除塵器,并定期維護檢修,保存維修記錄。卸料期間發現倉頂呼吸口出現粉塵較正常情況下增大現象及時停止,對倉項除塵器進行維修。卸料管道要保持完好,不得出現嚴重銹蝕、破損和接口脫落現象。下料口要使用全封閉式管道或螺旋方式輸送物料,除低物料跌落高度,減少二次揚塵。
露天堆存物料防揚塵措施:因生產工藝和受場地限制原因無法倉儲的物料堆場四周必須建設防風抑塵網,場地全部硬化,物料覆蓋面積必須達到85%以上,場地內建設灑水噴淋設施,必須能對物料堆存區域達到全覆蓋。每個工作面配備不得少于1臺霧炮機,物料含水率低于20%時,工作面在裝運期間,必須同步開啟霧炮降塵(糧食、農產品等不益濕水物料的儲存場所除外),地面要一班一掃,每班生產結束,對場地進行濕式打掃,保持地面清潔,嚴防揚塵。
6.1.2破碎機、篩分機、雷蒙磨、球磨機、攪拌機、配料機等生產粉塵控制措施
破碎機(包括圓錐破、顎式破、對輥破、沖擊破):破碎機要優先建為地下式。礦山的大型破碎機上料口可位于室外,其它破碎機上料口必須位于車間內。
位于室外的礦山破碎機給料口必須建設防塵棚,除卸車口外,其余各面全部封閉,卸車口上方安裝霧化噴淋設施,卸車時必須開啟,并做好冬季防凍,避免破損。冬季噴淋設施易出現凍損的礦山,應安裝袋式除塵設施。下料口物料降落至皮帶有跌落高度的必須密封,并安裝收塵設施,保持下料口處于負壓狀態,不得出現粉塵逸出現象。
其他類型破碎機給料口必須位于車間內,給料口上方安裝集氣罩對粉塵進行收集并與布袋除塵器相連,下料口必須全密閉并安裝收塵設施,保持下料口處于負壓狀態,不得出現粉塵逸出現象
篩分機:篩分機必須安裝在密封的車間內,篩分機頂部安裝全封閉集氣罩或進行整體封閉,全封閉集氣罩頂部或整體封閉間頂部安裝吸風管并與袋式除塵器相連,頂部全封閉罩或整體封閉間在生產期間要保持負壓狀態。頂部安裝全封閉集氣罩的篩分機下料口加裝軟連接并安裝收塵罩,罩面能夠覆蓋整個起塵區,罩內保持負責壓狀態,所有收集的含粉塵氣體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
雷蒙磨:雷蒙磨必須是全封閉結構,安裝室內,泄壓氣體必須經袋式除塵器處理,磨體無縫隙,輸料管、風管無破損,出料口安裝軟連接,出料直接打包或卸于容器內的必須安裝側吸裝置,收集處理物料跌落產生的揚塵。
球磨機:敞開式上料口上方必須安裝集氣收塵裝置,使用全密封的管式氣動輸料或斗式鏈條輸料,輸料管道不得有破損,連接處必須結合緊密,出料直接輸送于桶倉,泄壓氣通過袋式除塵器處理,不得使用低效的旋風、陶瓷多管、重力法除塵裝置。
配料機:配料機必須位于密閉的廠房內。冶金、耐火材料優先選用全密封管道輸送自動配料系統,逐步淘汰拋灑嚴重的人工配料。全自動配料系統的卸壓排放空氣體必須經過袋式除塵器處理方可排放。
干法配料的半自動化或人工配料機械的上料口必須加裝集氣罩,原料含水率達到20%以上,可以加裝霧化噴淋抑塵設施。
攪拌機:必須全部位于密封車間內。攪拌機加料口安裝頂部集氣罩或側吸裝置。間歇性生產攪拌機采用干法攪拌的必須全密封,出料口加裝軟接套,并安裝集氣收塵罩或側吸裝置。濕法攪拌物料含水率達到20%以上的濕法攪拌,可不要求密封。
6.1.3粉狀物料皮帶、管道輸送跑冒粉塵控制
位于室外的物料輸送皮帶,應建設皮帶廊或進行全封閉。位于室內輸送直徑小于1cm以下物料的傳輸皮帶必須封閉,物料跌落處加裝霧化噴淋抑塵設施或集氣罩經袋式除塵器處理。
物料輸送管道不的有銹蝕、破損現象,接口處不得漏風跑冒粉塵。
6.1.4粉狀物料打包機、拆包揚塵控制
水泥、輕質碳酸鈣、炭黑、氧化鋁、鈦白粉、樹脂粉、活性陶土等的粉狀產品,采有軟包裝的打包機必須在下料口安裝粉塵收塵裝置,處理打包裝過程中粉狀物料流動和跌落產生的揚塵。
粉狀原料為軟包裝,采用割包法拆包的,拆包下料口應保持負壓,避免拆包過程中產生揚塵。
6.1.5粉狀物料卸車、裝運揚塵控制
煤炭、砂石、礦石、粉煤灰、石膏、粘土采用敞開式車輛運輸,必須采用濕法裝車。砂石、礦石、粘土裝運盡量提高含水率,無法增加含水率的,裝車過程中同步使用霧泡抑塵。粉煤灰原則上使用罐車運輸,物殊情況使用敞開式車輛運輸的,粉煤灰倉卸灰口必須加裝噴水加濕裝置,加濕量以粉煤灰自卸灰口至車廂底部的跌落高不起塵為準。其它粉狀物料可以加濕的,參照粉煤灰裝車方式。
水泥和其它必須采取干法運輸的散裝物料,使用密閉罐車運輸。不能使用罐車運輸的,必須打包后運輸。罐車在裝運過程中罐體呼吸口排出的含粉塵交換氣必須收集并經除塵器除塵處理。
采用編織包裝的粉狀產品(如:水泥、輕質碳酸鈣)物料必須在密閉的車間內裝車,不得露天裝運。
敞開式運輸的燃煤、砂石、礦石、粉煤灰和作為生產原料的粘土必須在密閉的料倉內卸車,并同步使用霧炮噴淋除塵。
使用罐車運輸水泥、粉煤灰、礦粉等向柱形倉內卸車,卸料管必須對接緊密,不得出現跑冒粉塵,同時要密切觀察柱形倉呼吸口除塵設施運行情況,出現跑冒現象立即停止卸車排除故障。
6.1.6材料表面打磨粉塵防治
金屬、石材和其它各類材質制品的構件,表面打磨必須固定工位,不得在車間或露天隨意選取位置進行表面打磨。固定工位要安裝頂吸法或側吸法集氣罩,位于密封房間內必須保持車間負壓,含粉塵氣體經過袋式除塵器進行凈化處理。
6.1.7粉狀物料儲罐呼吸口粉塵控制措施
粉狀物料儲罐呼吸口原則上全部加裝自動清灰、便于維護的脈沖袋式除塵器,逐步淘汰維護困難的筒狀過濾式除塵器。
6.1.8除塵器除灰防揚塵措施
火電、冶金、鋼鐵等行業大型除塵器除塵灰應使用氣動或螺旋方式輸送,小型除塵器卸灰口要加裝軟聯接。除塵灰必須直接卸入密封容器或包裝袋內,避免形成二次揚塵污染,嚴禁敞開卸灰。
6.1.9廢棄產品、原料的管理
石膏、爐渣、污泥、爐窯檢修廢渣和其它易產生揚塵的一般廢棄固體廢物要全部在固定位置堆存,并達到三防(防流失、防滲漏、防揚散)要求:一是堆存地面必須硬化,二是除車輛出入口,四面設置不低于物料最大高的的圍檔;三是堆存場所必須建設頂棚,防止雨淋流失,含水率小于20%的,需進行覆蓋。堆存于全封閉料棚內可不覆蓋。
廢棄混凝土必須全部通過砂土分離機回收,不得亂堆亂放。
危險固體廢物嚴格按照危險固體廢物存貯標準存放。
6.1.10廠區路面、地面揚塵控制措施
廠區和通向主干公路道路必須全部硬化。道路打掃頻次每班不得少于一次,拋灑物落地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辦公區和非貨運道路地面塵土量不得大于15克,貨運道路每平方米地面塵土量不得大于30克,全天保持路面濕潤無明顯積塵。廠區空地要進行綠化,不得有裸露土地。
6.1.11車輛沖洗管理
經營性煤場、礦石堆場、砂石加工、商砼等有物料棚的企業,在物料棚出入口必須建設自動輪胎沖洗臺,物料棚出入口不具備建設條件的,可在廠區出入口建設,并保持正常運行。車輛出廠輪胎沖洗時間不得少于3分鐘。
6.2氣態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
6.2.1鋼鐵企業吹氧和出鐵口
廢鐵煉鋼企業,煉鋼電爐改進生產工藝和煙氣收集工藝,吹氧期間粉塵必須達到全收集,出鐵口在保證安全情況安裝頂吸和側吸收塵裝置,對出鐵水期間粉塵進行收集處理。
6.2.2鑄造企業中頻爐、消失模和樹脂模澆鑄廢氣處理
鑄造企業中頻爐必須全部安裝袋式除塵器,集氣罩面積不得小于中頻爐爐口面積的3倍。使用的原料粘染廢油、油漆和附帶塑料的廢鋼鐵為原料,除安裝袋式除塵器外,必須在除塵器后加裝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
消失模和樹脂模鑄造必須對澆鑄廢氣進行收集,采用噴淋、吸附加光解二級以上處理。
6.2.3各類爐窯的加料口、出料口和開啟式檢查口
煅燒窯、石灰窯、熱風爐、玻璃窯、合金爐、熔化爐等爐窯加料口、出料口和開啟式檢查口均要加裝集氣收塵裝置,加料口、出料口、開啟式檢查口在不使用時必須保持關閉狀態。加料口、出料口和開啟式檢查口要嚴格按照生產工藝制定開啟和關閉操作規程,盡量縮短開啟時間,不得違反操作規程使用。
6.2.4電焊煙氣,等離子、火焰切割煙氣
機械生產企業電焊工位必須固定,不得隨意變更。電焊煙氣采用頂吸式或側吸式集氣罩收集,經過濾式除塵器處理。維修使用的電焊設施可使用簡易移動式煙氣處理設備。
鋼材等離子、火焰切割煙氣優先采用底部煙氣收集,無法安裝底部煙氣收集設施的必須配套移動式集氣罩收集煙氣,并進行除塵處理。
6.2.5化工企業的管道、閥門和故障應急泄壓口
化工企業輸送粉狀物料、氣體、液體的管道、閥門要定期檢修,管道和閥門不得存在銹蝕、裂紋、焊縫跑冒等現象,接口墊片不得破損、老化,故障應急泄壓口正常生產狀態下必須處于關閉狀態,只能在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條件下開啟。
6.3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
6.3.1橡膠制品和再生橡膠企業的軋膠、密煉、成型、硫化、脫硫生產
橡膠加工企業軋膠、密煉、成型、硫化機械必須全部密閉,對揮發氣體進行收集處理,不得敞開式加工,硫化和脫硫設備開啟口與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安裝連動電源開關裝置,開啟罐口同時自動啟動廢氣收集處理設施,減少人為操作不當無組織廢氣排放量。所有管道、閥門、接口參照化工企業管理要求(見6.2.5化工企業的管道、閥門和故障應急泄壓口)
6.3.2樹脂合成
樹脂合成企業精餾、烘干工段對廢氣全部收集處理,不得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所有管道、閥門嚴格按照(6.2.5化工企業的管道、閥門和故障應急泄壓口)進行管理。
6.3.3油漆涂料、膠粘劑、油墨生產
使用有機容劑的油漆涂料、膠粘劑和油墨生產,配料、合成過程要在密封容器中要進行,不得使用敞開式容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揮發氣體、反應釜呼吸氣要全部收集處理,嚴禁直排。包裝必須位于密封車間內或采用全密封包裝機械,位于密封車間內的要保持車間內呈負壓,所有廢氣經處理后排放。
6.3.4電線電纜生產
電線電纜生產的金屬線拉絲過程產生的乳化液揮發油氣要全部收集處理。
以聚氯乙烯等樹脂材料作為絕緣套的電線生產企業,對配料機在加料和攪拌粉塵和揮發性氣體進行收集處理,逐步淘汰敞開式配料攪拌機。注套機機頭產生的揮發性氣體屬電線行業主要污染物,必須使用集氣罩進行有效收集,保證注套機機頭空氣向上流動。有條件的企業對注套機進行全封閉,保持封閉空間內負壓,對揮發性廢氣進行有效收集處理。
橡膠絕緣套電纜要對絕緣層加熱成型過程中產生的廢氣進行收集處理,不得直排。
6.3.5金屬線材和型材壓軋
金屬線材壓軋機和型材壓軋機使用乳化液產生的揮發油煙必須使用集氣罩收集,集氣罩大小需覆蓋整個壓軋機頂部,油煙收集處理設施風機必須有足夠的風壓和風量,保證油煙全部收集,不出現逸散排放現象。
6.3.6塑料制品
塑料制品生產配料機在加料和攪拌過程中產生的粉塵要進行收集處理,逐步淘汰敞開式配料攪拌機。注塑機必須進行全封閉,并保持閉罩內負壓,無法封閉的制鞋注塑機可采用頂吸集氣罩對廢氣進行收集,廢氣經處理裝置處理后方可排放。
6.3.7噴漆、噴塑和表面涂布
噴漆、噴塑必須在密閉空間里進行,并保持負壓,廢氣經收集后要經過濾、噴淋、吸附、光解、焚燒等二級經上處理。
表面涂布機械必須為全封閉式,內部空間保持負壓,對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進行吸附、焚燒等多級處理,封閉罩不得出現破損、脫落。
油漆、涂布劑配制必須在專用配料間內,不得敞開配料,配制不得通過排放風扇強排,配料間換氣全部經處理后方可排放。
6.3.8印刷
使用有機溶劑油墨的印刷企業優先選用有配套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裝置的印刷機械。敞開式或半封閉式印刷機械在印刷機涂墨位置加裝收集裝置,收集的揮發性有機物氣體過處理后排放。印刷車間空氣不得通過排風扇進行強排,車間換氣全部通過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或吸附裝置處理后排放。
6.3.9膠合板生產、家具制造
膠合板生產的涂膠機、熱壓成型機必須在頂部安裝集氣罩,收集廢氣經過濾和揮發性有機處理裝置多級處理,生產區地面一班一打掃,保持車間整潔。
家具生產的各類木工機械必須加裝粉塵收集裝置,生產區地面一班一打掃,保持車間整潔。有噴漆工序的嚴格按照(6.3.7噴漆、噴塑和表面涂布)對噴漆廢氣進行收集處理。
6.3.10揮發性有機原料和產品儲罐
以揮發性有機物為原料的生產企業,原料存貯優先選用浮頂罐,非浮頂罐必須對呼吸口廢氣進行收集治理,不得直接對空排放。
七、無組織廢氣收集排氣筒高度要求
除天燃氣鍋爐煙囪為8米高度的要求處,其它所有排氣筒在無特殊情況下不得低15米,環評中有規定的,按照環評要求建設。
八、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法律管理要求
8.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大氣污染物排放口。
第四十五條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
第四十七條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產和使用有機溶劑的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對管道、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減少物料泄漏,對泄漏的物料應當及時收集處理。
第四十八條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石油、化工、制藥、礦產開采等企業,應當加強精細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處理等措施,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
工業生產企業應當采取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
第四十九條工業生產、垃圾填埋或者其他活動產生的可燃性氣體應當回收利用,不具備回收利用條件的,應當進行污染防治處理。
第七十條運輸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應當采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造成揚塵污染,并按照規定路線行駛。
第七十二條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
8.2《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第三十六條排污單位應當加強大氣污染物排放精細化管理,對不經過大氣污染物排放口集中排放的大氣污染物,應當采取密閉、封閉、集中收集、覆蓋、吸附、分解等處理措施,嚴格控制生產過程以及內部物料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
第三十七條石化、重點有機化工等企業應當建立泄漏檢測與修復體系,對管道、設備等進行日常檢修、維護,及時收集處理泄漏物料,加強生產、輸送、進出料、干燥以及采樣等易泄漏環節的密閉性和安全性,對無組織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應當進行收集和有效處理,對有組織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應當進行回收利用或者進行催化燃燒、熱力焚燒,提高有機廢氣凈化效率。
第五十一條礦產資源開采、加工企業應當采用減塵工藝、技術和設備,采取灑水噴淋、運輸道路硬化等抑塵措施,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有關規定。
第五十二條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場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依法采取相應的圍檔、覆蓋、噴淋等抑塵措施。
露天裝卸物料應當采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抑塵措施;輸送的物料應當在裝料、卸料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
8.3《焦作市北山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第二十八條在北山從事生產、加工、貯存、運輸等易產生揚塵污染活動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產、建設等場地應當采取噴淋、密閉、圍擋等防塵措施,場地路面、車輛行駛道路應當進行硬化、清掃、灑水等防塵處理;
(二)堆放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垃圾的,應當采取噴淋、封閉、遮蓋等防塵措施;
(三)施工運輸車輛應當在除泥、沖洗干凈后駛出作業場所,運輸礦石、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等散裝、流體物料的,應當采取密閉、覆蓋等防護措施。
8.4處罰方式
罰款、查封扣押、責令限停產、報請政府關閉
九、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整治要求
9.1鑄造企業
1.鑄造企業中頻爐必須全部安裝袋式除塵器,集氣罩面積不得小于中頻爐爐口面積的3倍。使用的原料粘染廢油、油漆和附帶塑料的廢鋼鐵,除安裝袋式除塵器外,必須在除塵器后加裝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裝置。
2.消失模、樹脂模、臘模鑄造必須對澆鑄廢氣進行收集,采用噴淋、吸附加光解等二級以上處理設施處理。
3.大型鑄件使用機械脫模的,必須設立專用脫模區,脫模區安裝頂吸或側吸收塵裝置。
4.機械制模、鑄造砂回收的篩分機械嚴格按照(6.1.2)要求安裝粉塵處理設施。
5.鑄件表面拋光打磨按照(6.1.6)要求落實粉塵防治。
6.除塵器除灰嚴格按照(6.1.8)要求采取二次防揚塵措施。
7.車間物品堆放整齊,廠間地面和廠區地面保持整治。
8.廠區管理按照本規范(6.1.10)
9.按照本規范(5.2)建立環保責任制度,設立制度牌,明確企業法人、車間負責人、崗位工作人員環保職責,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落實。
10.安裝視頻監控,對中頻爐、澆鑄車間、除塵器和揮發性有機治理設施運行情況24小時視頻錄像,視頻數據保存時間不得少于30天。
9.2商砼、干混砂漿、砂石生產企業
1.料場堆場嚴格按照本規范(6.1.1)要求建設管理。水泥、礦灰、粉煤灰必須使用柱形倉存放,并按本規范(6.1.7)建設污染防治設施。
2.破碎機、篩分機、配料機、攪拌機嚴格按照本規范(6.1.2)落實污染防治。
3.物料皮帶、管道輸送按照本規范(6.1.3)進行污染防治。
4.卸車、裝車揚塵防治按照本規范(6.1.5)要求落實防揚塵措施。
5.廠區管理和出廠車輛沖洗分別按照本規范(6.1.10)和(6.1.11)落實管理要求。
6.廢棄混凝土必須全部通過砂石分離機回收,混凝土罐車清洗水全部回收,不得隨意傾倒。
7.按照本規范(5.2)建立環保責任制度,設立制度牌,明確企業法人、車間負責人、崗位工作人員環保職責,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落實。
8.安裝視頻監控,對原料棚倉、破碎機、篩分機、配料機、設施運行情況24小時視頻錄像,視頻數據保證時間不得少于30天。
9.3水泥企業
1.料場堆場嚴格按照本規范(6.1.1)要求建設管理。
2.原料卸車揚塵防治按照本規范(6.1.5)要求落實防揚塵措施。
3.破碎機、篩分機、配料機、煤磨、球磨機嚴格按照本規范(6.1.2)落實污染防治。
4.水泥包裝嚴格按照本規范(6.1.4)落實防揚塵措施。
5.水泥柱形倉呼吸口粉塵控制嚴格按照本規范(6.1.7)要求落實粉塵控制措施
6.物料皮帶、管道輸送按照本規范(6.1.3)進行污染防治。
7.水泥裝車揚塵污染防治按照本規范(6.1.5)要求落實。
8.廠區和出廠車輛沖洗分別按照本規范(6.1.10)和(6.1.11)落實管理要求。
9.按照本規范(5.2)建立環保責任制度,設立制度牌,明確企業法人、車間負責人、崗位工作人員環保職責,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落實。
10.安裝視頻監控,對原料棚倉、熟料窯、水泥粉磨機、包裝機、水泥倉、裝車位24小時視頻錄像,視頻數據保證時間不得少于30天。
9.4汽蒸砌塊和免燒磚生產企業
1.料場堆場嚴格按照本規范(6.1.1)要求建設管理,不得存在露天堆存物料情況。
2.原料卸車揚塵防治按照本規范(6.1.5)要求落實防揚塵措施。
3.篩分機、配料機、球磨機嚴格按照本規范(6.1.2)落實污染防治。
4.干粉料柱形倉呼吸口粉塵控制嚴格按照本規范(6.1.7)要求落實粉塵控制措施
5.廠區按照本規范(6.1.10)落實管理要求。
6.按照本規范(5.2)建立環保責任制度,設立制度牌,明確企業法人、車間負責人、崗位工作人員環保職責,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落實。
7.安裝視頻監控,對原料棚倉、配料機、攪拌機、干粉料柱形倉頂24小時視頻錄像,視頻數據保證時間不得少于30天。
9.5燒結磚瓦企業
1.料場堆場嚴格按照本規范(6.1.1)要求建設管理,不得存在露天堆存物料情況。
2.破碎機、篩分機、配料機、攪拌機嚴格按照本規范(6.1.2)落實污染防治。
3.遂道窯和烘干洞進車口必須安裝檔門,只能在進坯時開啟,嚴控爐窯煙氣經進車口排放。
4.原料卸車揚塵防治按照本規范(6.1.5)要求落實防揚塵措施。
5.廠區打掃按照本規范(6.1.10)落實管理要求。
6.按照本規范(5.2)建立環保責任制度,設立制度牌,明確企業法人、車間負責人、崗位工作人員環保職責,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落實。
7.安裝視頻監控,對原料棚倉、破碎和篩分備料生產設備、煙氣治理設施、脫硫水循環池24小時視頻錄像,視頻數據保證時間不得少于30天。
9.6耐火材料企業
1.料場堆場嚴格按照本規范(6.1.1)要求建設管理,不得存在露天堆存物料情況。
2.破碎機、篩分機、配料機、攪拌機嚴格按照本規范(6.1.2)落實污染防治。
3.原料卸車揚塵防治按照本規范(6.1.5)要求落實防揚塵措施。
4.廠區按照本規范(6.1.10)落實管理要求。
5.按照本規范(5.2)建立環保責任制度,設立制度牌,明確企業法人、車間負責人、崗位工作人員環保職責,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落實。
6.安裝視頻監控,對原料棚倉、破碎和篩分備料生產設備、煙氣治理設施、脫硫水循環池24小時視頻錄像,視頻數據保證時間不得少于30天。
9.7燒結法凈水劑企業
1.料場堆場嚴格按照本規范(6.1.1)要求建設管理,不得存在露天堆存物料情況。
2.破碎機、篩分機、球磨機、配料機、攪拌機嚴格按照本規范(6.1.2)落實污染防治。
3.原料卸車揚塵防治按照本規范(6.1.5)要求落實防揚塵措施。
4.廠區按照本規范(6.1.10)落實管理要求。
5.按照本規范(5.2)建立環保責任制度,設立制度牌,明確企業法人、車間負責人、崗位工作人員環保職責,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落實。
6.安裝視頻監控,對原料棚倉、破碎和篩分備料生產設備、煙氣治理設施、脫硫水循環池24小時視頻錄像,視頻數據保證時間不得少于30天。
9.8炭素企業
1.石油焦堆場嚴格按照本規范(6.1.1)要求建設管理,不得露天堆存。
2.煅燒窯參照本規范(6.2.3)要求管理。
3.煅后焦倉頂呼吸口按照本規范(6.1.7)要求管理。
4.物料皮帶、管道輸送按照本規范(6.1.3)要求管理。
5.混捏成型的攪拌成型工段按照本規范(6.1.2)要求管理。
6.瀝青熔化或液態瀝青儲存排放的瀝青煙采用應噴淋、電捕、吸附、光解等二級以上處理。
7.炭電極的車床粉塵必須進行收集處理,殘次品破碎按照本規范(6.1.2)破碎機粉塵防塵措施管理。
8.石油焦卸車揚塵防治按照本規范(6.1.5)要求落實防揚塵措施,傳輸按照本規范(6.1.3)要求管理。
9.焙燒工段裝填和出槽使用自動布料機,培燒槽保溫焦粒必須罐貯,不得隨意堆放。
10.廠區按照本規范(6.1.10)落實管理要求。
11.按照本規范(5.2)建立環保責任制度,設立制度牌,明確企業法人、車間負責人、崗位工作人員環保職責,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落實。
12.安裝視頻監控,對原料棚倉、篩分、上料口、混捏成型車間、焙燒車間24小時視頻錄像,視頻數據保證時間不得少于30天。
9.9石灰和輕質碳酸鈣企業
1.石灰石堆場和燃煤堆場分別按照本規范(6.1.1)要求建設管理。
2.石灰窯、烘干機上料口、下料口按照本規范(6.2.3)要求管理。
3.物料皮帶、管道輸送按照本規范(6.1.3)要求管理。
4.打包機粉塵防治按照本規范(6.1.4)要求管理。
5.裝車粉塵防治按照本規范(6.1.5)要求管理。
6.廠區按照本規范(6.1.10)落實管理要求。
7.按照本規范(5.2)建立環保責任制度,設立制度牌,明確企業法人、車間負責人、崗位工作人員環保職責,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落實。
8.安裝視頻監控,對原料場、石灰窯、烘干機、打包機、裝車間24小時視頻錄像,視頻數據保證時間不得少于30天。
9.10鋁合金企業
1.合金爐加料口參照本規范(6.2.3)要求管理。
2.建設專用密閉式鋁水包清包間,鋁水包冷卻至室溫才可清包除渣。
3.鋁桿壓軋油煙嚴格按照本規范(6.3.5)要求整治管理
4.抄灰機車間密需全密閉,集氣罩覆蓋抄灰機煙氣出口,并保證設施風機有足夠的風壓和風量,抄灰機煙氣不得出逸散排放現象。
5.廢渣按照本規范(6.1.9)要求管理。
6.廠區按照本規范(6.1.10)落實管理要求。
7.按照本規范(5.2)建立環保責任制度,設立制度牌,明確企業法人、車間負責人、崗位工作人員環保職責,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落實。
8.安裝視頻監控,對合金爐、壓軋機、抄灰機、乳化液池24小時視頻錄像,視頻數據保證時間不得少于30天。
9.11火電企業
1.燃煤、粉煤灰、爐渣、脫硫石膏存貯按照本規范(6.1.1)要求建設管理。
2.燃煤、粉煤灰、爐渣、脫硫石膏裝卸車按照本規范(6.1.5)要求管理。
3.粉煤灰、爐渣的輸送按照本規范(6.1.3)要求管理。
4.廠區按照本規范(6.1.10)落實管理要求。
5.按照本規范(5.2)建立環保責任制度,設立制度牌,明確企業法人、車間負責人、崗位工作人員環保職責,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落實。
6.安裝視頻監控,對煤倉、粉煤灰倉、石膏庫24小時視頻錄像,視頻數據保證時間不得少于30天。
9.12礦山開采
1.開采面爆破孔鉆機必須安裝收塵設施,打孔時同步使用霧炮抑塵。
2.產品堆場嚴格按照本規范(6.1.1)要求建設管理,不得存在露天堆存物料情況。
3.破碎、篩分嚴格按照本規范(6.1.2)要求管理。
4.開采面原石、產品裝車嚴格按照本規范(6.1.5)要求管理。
5.物料輸送嚴格按照本規范(6.1.3)要求管理。
6.除開采面內,其它車輛行駛道路必須硬化。
7.出廠車輛沖洗按照本規范(6.1.11)要求管理。
8.廠區按照本規范(6.1.10)落實管理要求。四周建設圍墻并植樹綠化。
9.按照本規范(5.2)建立環保責任制度,設立制度牌,明確企業法人、車間負責人、崗位工作人員環保職責,確保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落實。
10.安裝視頻監控,對破碎機上料口、破碎機、篩分機上料口和下料口,場區內24小時視頻錄像,視頻數據保證時間不得少于30天。
9.13其他TA行業
以粉狀物料為原料或生產粉狀產品的企業,有料倉棚、破碎、篩分、磨機、配料、攪拌、打包、拆包、裝卸、廢物堆存等過程的,嚴格落實本規范中相關的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