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近日發布《關于推動焦化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具體詳情如下: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推動焦化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推進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建設國家綠色焦化產業基地,推動焦化行業高質量發展,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國家戰略,遵循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要求,以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為牽引,聚焦延鏈補鏈強鏈、提質降碳增效總目標,突出智能化、綠色化和服務化,以大型焦化升級改造項目建設,提升行業技術裝備水平;以化產加工高端延伸和企業綜合管理水平提升,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以節能技術改造、
超低排放改造和安全生產標準化改造,提高行業綠色發展和安全生產水平,實現焦化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總量控制.嚴禁新增焦化產能.科學調控焦炭產量.加快在建、擬建大型焦化升級改造項目建設,2023年底前,“先立后破”分期分批關停炭化室高度4.3米機焦爐(以下簡稱4.3米焦爐)以及不達超低排放標準的其他焦爐.“上大關大”原有焦爐在新項目建成具備投產條件后關停.
———綠色安全.圍繞2030年碳達峰目標,實施節能技術改造、超低排放改造和安全標準化改造“三改造”,著力提升焦化行業環保、節能、安全水平,實現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
———市場導向.充分發揮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作用,營造有利于行業發展的良好環境.焦化產能置換實施市場化交易.推動焦化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全面建設國家綠色焦化產業基地.
———創新驅動.推動管理體制創新,構建綠色焦化企業“生存、發展線”綜合評價體系和評價結果應用政策體系.推動技術研發創新,加大化產加工高端延伸技術及焦化行業碳捕集、封存、利用技術的研發、應用和推廣.
三、總體目標
2023年底前,全省焦化企業全面實現干法熄焦,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面關停4.3米焦爐以及不達超低排放標準的其他焦爐.新建焦化升級改造項目和各設區市城市建成區及周邊20公里范圍內的現有焦化企業按規定時限實施環保深度治理.2025年,全行業能耗總量和能耗強度較2020年實現“雙下降”,焦化企
業全面邁過“生存線”,力爭30%以上企業達到“發展線”.
四、主要任務
(一)全面提升焦化行業節能環保安全水平
推動呂梁、長治等8個產焦市實施節能、環保、安全“三改造”和干熄焦、余熱發電“兩運行”工程,提高焦化行業高質量發展水平.加強焦化行業分市能耗雙控和環境容量約束性指標管理.對未落實能耗替代指標的已建成和在建、擬建焦化項目,只要符合所在市焦化行業能耗強度和能耗總量約束性目標,無需針對單個項目落實能耗替代指標,省節能審查機關進行節能技術審查后,即可出具節能審查意見.堅持源頭防控、過程管控、末端治理,實施干熄焦、上升管余熱回收等節能技術改造,按規定實施超低排放改造或環保深度治理.干熄焦余熱發電并網應并盡并.(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山西能監辦、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依法依規推動大型焦化升級改造項目建設
在建、擬建焦化項目必須按照能效標桿水平和省生態環境廳規定的排放標準限值進行設計、建設和運行.根據能耗強度和排放標準限值,科學確定各市焦化產能對應的能耗雙控和環境容量約束性指標.焦化企業實施兼并重組或產能置換造成焦化產能跨市轉移的,通過用能權、排污權市場化交易等手段,滿足焦化項目用能、排污需求.各市在能耗雙控和環境容量約束性指標范圍內,統籌本市焦化項目建設.各市人民政府經嚴格論證確有必要建設的焦化項目,按照我省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有關要求推進.省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快項目建設手續辦理.(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分期分批關停退出4.3米焦爐
截至2021年底,我省4.3米焦爐產能共3666萬噸,其中3221萬噸已備案“上大關小”大型焦化項目.已“上大關小”的4.3米焦爐,新項目建成具備投產條件后關停,2023年底前全部關停;未“上大關小”的4.3米焦爐,2023年底前全部關停.各市人民政府要優先推進涉及4.3米焦爐關停的在建、擬建焦化升級改造項目建設,妥善安置擬關停企業職工,對涉及氣源熱源等民生保障的擬關停4.3米焦爐,要提前完成氣源熱源調整替代,確保按期完成關停任務.(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推進化產回收利用鏈條高端延伸
加大科技攻關力度,推動焦爐煤氣、煤焦油、粗苯等焦化副產品延伸產業鏈條,提升焦化化產加工利用水平.對能耗強度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焦化化產深加工目,可無需實施能耗替代,省節能審查機關進行節能技術審查后,即可出具節能審查意見.鼓勵焦爐煤氣制氫,打造全國氫能高地.鼓勵焦爐煤氣制甲醇、乙二醇、LNG、合成氨,延伸發展高端聚酯新材料等產業鏈.鼓勵煤焦油輕組分精細分離,生產間對甲酚、二甲酚、苯酐、四氫化萘等萘系列產品,以及精蒽、菲、咔唑等醫藥中間體.鼓勵煤焦油重組分深加工,生產鋰電池負極材料、超高功率石墨電極等高端炭素產品.鼓勵粗苯精深加工生產尼龍系列新材料及生物可降解塑料等產品.(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高焦化企業生存力發展力
結合“生存線、發展線”指標,建立山西省綠色焦化企業綜合評價體系,從項目合規性、管理規范性、產業鏈延伸、污染物排放、節能降耗、安全生產等多個維度,對焦化企業實施生存力發展力評價和對標管理.研究將焦化企業生存力發展力達標情況,作為產量調控、要素配置、財政和金融支持等行業政策的重要依據,引導焦化企業不斷提升可持續發展水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科學調控焦化產能和焦炭產量
實行焦化產能總量調控制度,全省焦化總產能控制在14372.4萬噸以內,不再新增焦化產能.結合各市能耗雙控和環境容量約束性指標完成情況,對焦化產能跨市置換,在市場化交易的基礎上實行差異化調控管理,引導焦化產能向能效水平高、環境容量足、產業基礎好的市集聚.充分發揮焦化行業協會、焦化產業聯盟等機構的作用,當焦炭產量供過于求、價格跌幅較大,嚴重影響行業經濟效益時,實行全省域焦炭減量保價制度,參考焦化企業生存力發展力達標情況,按比例壓減各生產企業焦炭產量.(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打造國家綠色焦化產業基地
按照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任務要求,充分發揮我省煉焦煤資源優勢,深入開展煤炭分質分級利用,打造國家綠色焦化產業基地.焦化企業要突出智能化、綠色化和服務化,通過加大研發投入、開展技術改造、加強對標管理等措施,不斷提升投入產出水平和全員勞動生產率,持續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按照適度集中、資源共享、各有側重、特色發展的原則,推動焦化企業集群集聚發展,延伸上下游產業鏈條,降低物流運輸及能耗成本,打造“鋼—焦—化—氫”特色優勢產業鏈條.(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工信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將山西省焦化行業壓減過剩產能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山西省推動焦化行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增加省統計局、省能源局,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各市各部門做好推動焦化行業高質量發展相關工作.各市要參照省級進行相應調整,明確本市“十四五”各年度焦化行業能耗雙控和環境容量控制目標,切實抓好落實.
(二)壓緊壓實責任
各市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能耗雙控和環境容量約束性指標管理要求,盡快明確擬推進建設的焦化項目名單.省有關部門要盡快提出加快焦化項目手續辦理的具體措施并落實到位.對未完成產量調控、能耗雙控和環境容量約束性指標的項目,各市人民政府要明確處置意見,限時整改.嚴格落實產能置換、項目備案、排污許可、環評、能評等政策法規,加大對違法建設、違法排污、超標準用能等行為的執法監察和專項督察力度,確保能效先進水平和超低排放標準落地,穩規模、控產量,推動行業有序發展.
(三)提升服務水平
加強入企服務,加快推進干熄焦改造等項目建設.對符合條件的干熄焦等技術改造項目,給予省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支持.完善工作協調銜接機制,加快焦化項目手續辦理.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焦化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搭建供需對接平臺,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焦化企業節能、環保、安全生產改造項目的支持力度,推動焦化行業綠色低碳發展.
(四)加強宣傳引導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專業機構作用,推動各類媒體做好有關行業政策措施和典型經驗的宣傳報道.圍繞我省工業結構和資源稟賦,加強正面宣傳引導,講好山西綠色焦化故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廣泛凝聚思想共識,切實增強行業自信,為焦化行業高質量綠色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本意見由省工信廳做好解讀和宣傳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30日
(此件正文公開,附件不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