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運城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在方案中提出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市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基本達到全省先進水平,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完成省下達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指標。
運城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運城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節能減排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國發〔2021〕33號)和《山西省“十四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晉政發〔2022〕25號)要求,切實做好運城市“十四五”節能減排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搶抓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機遇,按照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要求,以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示范區為總牽引,持續深化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完善實施能耗雙控、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健全節能減排政策機制,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推動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實現節能減排降碳協同增效,確保完成“十四五”節能減排目標,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市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基本達到全省先進水平,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節能減排政策機制更加健全,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5%,完成省下達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重點工程減排指標。
三、重點工程
(一)園區節能循環提升工程。合理引導工業企業向園區集聚,推動工業園區能源系統整體優化和污染綜合整治,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工業企業、園區的應用,將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標納入工業園區考核體系。堅持基礎設施先行,推進供熱、供電、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生活垃圾及管網等公共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強化園區內工業污染防治,加快實施園區內焦化、鋼鐵、水泥等企業
超低排放改造,對進水濃度異常的污水處理廠,開展片區管網系統化整治。加強一般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集中貯存和處置,推動揮發性有機物、電鍍廢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綠島”項目建設。完善企業入園準入機制,招商引資要以降低資源能源消耗率和產業鏈之間循環利用率為標準。按照生態工業和循環經濟理念開發建設工業園,以核心產業鏈為中心形成物質流、能量流和水循環為主的生態工業鏈網,形成“互聯互動、共生耦合”的循環型產業體系。建立企業內部節能、節水綜合利用的“小循環”,企業之間的能量、物料循環利用的“中循環”,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共享與循環使用的“大循環”工業循環經濟標準化模式。實施智慧園區建設,探索建立統一的能源供應監控平臺,為園內企業提供熱、電、汽等多種能源的一體化供應和管理,合理安排能源梯級利用流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減少能源使用量。實施園區能源系統優化工程,大力推進工藝系統節能和能源梯級利用,發展零碳能源。到2025年建成一批節能環保示范園區。(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產業轉型綠色升級工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支持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和設備投入,提升傳統產業含綠量、含新量。以綠色工廠、數字工廠為主攻方向,加快建設新稷河聞工業轉型發展區,推進煤炭智能綠色安全開采和清潔高效綜合利用。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深入實施“415”十大工業產業集群培育工程,傾力打造“合汽生材”新興產業地標。重點推動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現代醫藥和大健康、數字經濟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聚合要素、完善鏈條,實現融合集群發展。超前布局和發展生命科學等未來產業和人工智能、光電科技等數字產業,構建一批新的增長引擎。推進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加快數字化、智能化改造,豐富和拓展工業物聯網應用,新培育國家“兩化融合”貫標認定企業、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實施數字賦能加速推進行動,大力發展電子信息制造、軟件和信息服務、物聯網、大數據等數字核心產業,支持電子商務、網絡貨運、生活服務等平臺建設,創建省級數字經濟園區。做優做強農業產業體系,發展工業農業、品牌農業、數字農業,推動產業全鏈條升級,提高農業效益,推進農業節能減排低碳發展。深入開展服務業提質增效“十大行動”,加速同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發展研發、設計、物流、營銷等生產性服務業,拓展消費性服務。(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一是電力行業能效提升行動。對全市30萬千瓦以上的煤電機組實施節能改造,進一步提高機組發電效率,完成省定任務。對20萬千瓦以下供電煤耗超300克標準煤/千瓦時的抽凝機組,實施背壓改造,使供電煤耗降到300克標準煤/千瓦時以下。對擬關停淘汰的煤電機組,列入“十四五”煤電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計劃。到2025年全市電力行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力爭下降7%。二是焦化行業能效提升行動。加快大型焦化升級改造項目建設,對已建成的炭化室高度5.5米及以上大機焦和熱回收焦爐實施干熄焦、煤調濕、節能電機或變頻電機替代等節能改造。2023年10月底前全部關停4.3米焦爐。到2025年全市焦化行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力爭下降18%。三是鋼鐵行業能效提升行動。加快鋼鐵行業結構優化和清潔能源替代,對在產的鋼鐵企業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高于520千克標準煤/噸的企業開展節能改造。加快產能減量置換,推進630立方米煉鐵高爐、1080立方米煉鐵高爐產能減量置換,淘汰2座450立方米煉鐵高爐減量置換1座1300立方米煉鐵高爐。到2025年全市鋼鐵行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力爭下降20%。四是有色行業能效提升行動。對氧化鋁企業開展節能改造,采取余熱回收利用、電機節能改造、鍋爐燃料結構優化等節能技術,改造完成后單位產品能耗降到370千克標準煤/噸以下。對電解鋁企業采取改善電解質體系、全石墨化陰極、應用數字化電解槽控制等節能技術,改造完成后單位產品能耗降到1640千克標準煤/噸以下。到2025年全市有色行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力爭下降21%。五是建材行業能效提升行動。對可比熟料綜合能耗高于110千克標準煤/噸的水泥企業開展節能改造,改造完成后可比熟料綜合能耗降到110千克標準煤/噸以下。引導符合鼓勵類的水泥熟料生產線進行產能整合。符合產能置換的,按行業相關政策實施。到2025年全市建材行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力爭下降19%。六是化工行業能效提升行動。對合成氨生產企業開展節能改造,采用增氧制氣、余熱利用等節能技術,改造完成后單位產品綜合能耗分別降到1150(優質無煙塊煤制)、1320(非優質無煙塊煤、型煤制)、1500(粉煤制)、1050(天然氣制)千克標準煤/噸以下。對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高于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的甲醇生產企業開展節能改造,改造完成后單位產品綜合能耗分別降到1500(無煙煤制)、1300(焦爐煤氣制)千克標準煤/噸以下。到2025年全市化工行業單位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力爭下降18%。七是煤炭行業能效提升行動。實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堅持以煤炭和煤電、煤電和新能源、煤炭和煤化工、煤炭產業和降碳等技術一體化為主要方向,推動煤炭綠色清潔高效利用。研究制定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推進大型燃煤電廠熱電聯產改造,推動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加大落后燃煤鍋爐全部實施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力度,推動工業余熱、清潔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熱(供氣)。加快煤礦智能化建設改造,有序推進充填開采、矸石返井、瓦斯發電,矸石綜合利用等綠色開采。標準化規范管理煤炭洗選行業,進一步降低洗選企業能耗。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費量實現負增長。(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城鎮綠色節能提升工程。全面推進城鎮綠色規劃、綠色建設、綠色運行管理,推動低碳城市、海綿城市、無廢城市建設。全面推廣綠色建筑,將綠色建筑、建筑節能納入建設用地條件,城鎮新建建筑全部按節能標準和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公共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標準,超限高層執行三星級標準。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試點。統籌推進城鎮既有居住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和老舊小區節能改造,鼓勵運用市場化模式實施公共建筑綠色化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應用,持續推進太陽能光熱、光伏一體化建設和應用,因地制宜推廣地源熱泵等清潔取暖技術,加快工業余熱、太陽能、地熱能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綜合應用,具備條件的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采用“地熱能+”多能互補形式,逐步擴大清潔能源建筑用能比例。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將裝配式建筑相關要求納入供地方案,落實到土地使用合同中,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穩步推進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按照先水平后豎向非承重再豎向承重原則不斷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實施綠色高效制冷行動,以建筑中央空調、數據中心、商務產業園區、冷鏈物流等為重點,更新升級制冷技術設備,優化負荷供需匹配,提升制冷系統能效水平。加快實施智能化改造、管網更新改造和管網分區計量等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新建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30%,城鎮清潔取暖比例和綠色高效制冷產品市場占有率大幅提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力爭控制在9%以內。(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交通物流節能減排工程。推動綠色公路、綠色機場建設,有序推進充換電、加注(氣)、加氫等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推動城市客運、物流配送車輛及營運客車新能源化、清潔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環衛清掃等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積極發展多式聯運、甩掛運輸等高效運輸組織模式,持續推動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優化交通能源結構,大力推廣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在公共交通領域的應用,到2025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車、出租車100%使用新能源車。全面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深入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鼓勵重型柴油貨車更新替代。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推進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大力發展智能交通,積極運用大數據優化運輸組織模式。加快綠色倉儲建設,加強倉庫建筑創新與節能減排技術應用,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加快標準化物流周轉箱推廣應用,重點物流企業使用標準化物流周轉箱占比提高15%以上。推進郵政快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推動收投、運輸、分揀等環節低碳高效運營,加快場地、網點、線路全網融通,助力資源集約共享,推動綠色物流發展。全面推廣綠色快遞包裝,引導電商企業、郵政快遞企業選購使用獲得綠色認證的快遞包裝產品。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程。加快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推進農房節能改造和綠色農房建設,積極推廣應用節能建材、節能門窗、節能潔具等新材料新產品,加強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提升鞏固農村清潔取暖改造成效。推廣應用農用電動車輛和節能環保農機,發展節能農業大棚。實施化肥減量增效,按照化肥減量與增效并重、生產與生態統籌的原則,實現“十四五”期間化肥用量持續削減,2025年全市主要糧食作物化肥利用率達到43%。推進化學農藥減量,到2025年全市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55%以上。大力提升秸稈綜合利用能力,持續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利用,支持利用秸稈等生物質能供氣供熱供暖,推動秸稈資源轉化為高附加值綠色產品,到2025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到2025年全市農膜回收率達到85%。不斷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積極發展節水農業,統籌推進農田灌溉工程建設,積極推廣農業節水技術,切實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推廣綠色農機裝備和節能增效農業機械化技術應用,推進農機節能減排。整治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能力,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25%,基本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黑臭水體。(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公共機構能效提升工程。鼓勵公共機構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調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機構用能系統節能改造和運行、維護。鼓勵公共機構加大建筑節能改造力度,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擴大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綠色采購覆蓋范圍,帶頭采購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產品。加快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圍護結構、供熱、制冷、照明等設施設備節能改造,積極開展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推廣應用新能源、新技術、新產品,積極推動教科文衛體等重點用能單位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升能源托管開放合作水平,鼓勵開展能源費用托管服務。加快優化公共機構建筑用能結構,按照宜建盡建原則,在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場館等公共機構推廣太陽能光伏光熱項目,重點推進整縣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建設。嚴格控制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合理配置辦公用房資源,推進節約集約使用,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推動公共機構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率先淘汰老舊車,率先采購使用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5%,更新用于機要通信和相對固定路線的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時,原則上配備新能源汽車。持續推進無紙化辦公,倡導使用再生紙,再生耗材等辦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加大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全市擁有停車場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必須建立相應數量的充電設施和新能源充電樁。推行能耗定額管理,全面推進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2025年前力爭全市所有的縣級以上黨政機關達到節約型機關創建標準。加大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創建力度,到2025年創建10家省級以上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財政局、市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重點區域污染物減排工程。高標準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滾動實施“雙十工程”,強力推進“五條綠色走廊”建設,全面取締黃汾沿岸一公里內污染企業。深入實施“一泓清水入黃河”工程,加強飲用水源、黑臭水體、工業廢水、城鎮污水、農村排水等治理,推動黃河流域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統籌做好鹽湖保護利用工作,“清拆改種建”五治并舉,扎實抓好鹽湖生態保護。持續推進飲用水水源地“劃、立、治”工作。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嚴格執行大氣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優化產業布局,壓減落后產能,推動污染企業退城入園,推動“禁煤區”涉煤企業搬遷改造。深入推進VOCs企業整治,嚴格清潔生產審核。健全污染預警應急響應機制,實現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和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整合,落實動態更新機制。抓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和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堅,開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減排,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探索編制市、縣兩級溫室氣體減排清單,協同推進排污許可和碳排放交易制度,實現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和總量“雙控”。有效治理固廢污染,推進工業固體廢物源頭削減,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建立工業固體廢物清單,將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積極推進水生態修復,實施“引黃濟涑”等生態補水工程,有效保障河湖生態流量,確保汾河、涑水河非汛期生態基流。改善水環境質量,聚焦汾河、涑水河等重要黃河支流水污染防治,岸上岸下協同治理。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的長效監督管理機制,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定期通報入河排污口超標排放情況。到2025年全市縣級及以上集中飲水水源水質92%達到或優于Ⅲ類,全境消除劣V類斷面和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地表水國控監測斷面全部穩定達到或優于Ⅲ類,黃河干流國考斷面水質達到Ⅱ類。(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工程。開展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等行業治理,采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涂料、油墨、清洗劑、膠粘劑等。焦化、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行業做好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持續治理石化、現代煤化工、制藥、農藥行業儲罐配件失效、裝載和污水處理密閉收集效果差等問題。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重點治理集氣罩收集效果差、含VOCs原輔材料和廢料儲存環節無組織排放等問題。全面梳理VOCs企業治理設施臺賬。有效遏制臭氧濃度升高態勢,實現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到2025年全市臭氧濃度力爭降至160微克/立方米。強化化工、涂裝、醫藥、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全流程揮發性有機物控制,實施低(無)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提升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效率。開展焦化、化工等行業無組織揮發性有機物監測監控,推廣應用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技術,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深化焦化、化工、制藥、農藥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重點治理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配件失效、裝載和污水處理密閉收集效果差、泄漏檢測與修復不符合標準規范等問題,全面提升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10%,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環境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工程。建立健全集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加快構建城鄉全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提升新建城區污水集中處理能力,加快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設施建設,消除收集管網空白區,推行污水資源化利用處理。推進城市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和改造,實施混錯接管網改造、老舊破損管網更新修復,提升收集效能,補齊城鎮污水管網短板。加強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在城鎮、工業和農業農村等領域系統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置。加快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補齊和建立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等關鍵環節缺口,推動形成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體系,推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推進污泥處理設施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到2025年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能力比重達到75%左右。(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工程。建立在建、擬建、存量“兩高”項目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嚴控“兩高”項目準入,在建、擬建“兩高”項目主要產品設計能耗須對標行業能耗限額先進值或國際先進水平,嚴禁對“兩高”項目實施電價優惠,項目用能和排放必須符合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國家和山西省政策規定要求。對手續不全的在建、存量“兩高”項目依法停工停產,整改合格后可復工復產,無法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規責令關閉。加快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所有已建成“兩高”項目和重點用能單位全部納入監測系統,適時將新增重點用能單位全部納入。動態調整全市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全面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推動企業提高能源管理水平。開展企業碳排放統計核算考核,強化企業能源消費數據統計和審核工作,科學編制能源平衡表。堅持縣域能耗強度和總量“雙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兩高”項目融資政策,引導、督促金融機構分類施策,有效控制“兩高”項目信貸規模,對合規“兩高”項目綠色轉型發展給予必要支持。(市發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審批服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政策機制
(一)優化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堅持節能優先,強化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管理,有效增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彈性,加強能耗雙控政策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的銜接。優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根據省下達運城市“十四五”能耗強度降低目標,合理分解“十四五”節能目標,各縣(市、區)將市下達的目標納入本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細化分解到有關部門和重點用能單位。經濟增速超過預期目標的縣(市、區)可相應調整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各縣(市、區)“十四五”時期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納入全市能耗雙控考核。對符合國家及省政策要求的重點項目,積極申請重大項目能耗單列。探索開展能耗產出效益評價,推動能源要素向單位能耗產出效益高的產業和項目傾斜。(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全面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責任,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強化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管理,對環境質量不達標縣(市、區)相關主要污染物,應按照建設項目核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2倍進行置換,嚴格新增污染物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按照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需求,因地制宜開展特征污染物減排。加強重點排污企業在線監控,推進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形成有效減排能力。制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優化總量減排指標分解方式,將減排量科學合理分解到各縣(市、區)。加強總量減排核算信息化管理,強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制度銜接。完善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體系,強化監測、核查、考核,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嚴格執行相關法規。全面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嚴格執行修訂完善后的《山西省節約能源條例》《山西省節約用水條例》《山西省公共機構節能辦法》等相關條例和管理辦法。進一步制定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具體辦法和綠色交通標準規范體系。鼓勵重點企業制定并執行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節能標準。實行生產者節能責任制,要求生產企業對其使用的各種能源統計管控。(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經濟政策調控。市、縣兩級財政嚴格落實國家、省在財政資金、稅收等方面優惠政策,加大節能減排支持力度,統籌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煤電、鋼鐵、焦化、有色、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節能改造。鼓勵社會和民間資本加大對清潔取暖的投資,探索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費用各級財政投入分擔機制。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覆蓋范圍。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綠色信貸產品,擴大綠色信貸投放。探索建立綠色貸款財政貼息、獎補、風險補償、信用擔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充分發揮再貸款再貼現引導撬動作用,積極推廣“綠票通”再貼現業務,引導更多資金投向綠色領域。推動綠色債券發行,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支持更多的綠色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探索運用信用風險緩釋憑證和擔保增信等方式降低綠色債券發行成本。積極推進環境高風險領域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對于揮發性有機物征收要求。落實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機制,對于高耗能企業開展市場交易的燃煤發電上網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完善城鎮供熱價格機制。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城市近郊區探索建立受益農戶污水處理付費機制。(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稅務局、市能源局、人行運城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運城監管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推行市場化機制。探索建立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配套制度,推動能源要素向優質項目、企業和產業流動和集聚。加快推進排污權交易。全面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結合電力市場化改革推進,以市場化機制挖掘需求側調節資源,引導和促進電力需求側能效、需求響應能力和負荷管理水平提升。結合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消納責任權重落實,推動用戶通過承擔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來降低能耗,逐步實現與綠色電力證書交易銜接,發掘新能源的環保價值。鼓勵節能服務機構發展,積極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落實能效標識管理制度,推動綠色產品認證、節能低碳環保產品認證發展。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統計監測能力建設。加強能源計量和統計能力建設。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領域統計調查制度和標準。開展重點用能企業能源計量審查,嚴格執行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完善工業、交通、建筑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完善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核算報告制度。優化污染源統計調查范圍,構建覆蓋排污許可持證單位的固定污染源監測體系,涉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在線監測設施2025年前全部安裝到位。加強統計基層隊伍建設,強化統計數據審核,防范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市統計局、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壯大節能減排人才隊伍。創新檢查執法模式,強化日常執法和專項檢查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建設專業性強、職責明確的市、縣兩級節能執法監察隊伍。完善市、縣兩級節能監察體系,強化人員力量保障。重點用能單位設置能源管理崗位和負責人制度。加強縣(市、區)及鄉(鎮)基層生態環境監管隊伍建設,重點排污單位設置專職環保人員。加大對各級政府、重點用能單位、執法監察等節能環保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通過業務培訓、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節能環保人員業務水平。(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政府負責、市級統籌、縣級落實的原則,市、縣兩級政府對本區域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部署推進,將本區域節能減排目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及年度計劃充分銜接,科學明確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工作指導,推動任務有序有效落實,及時防范化解各類風險,重大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屬國有企業和重點用能單位要帶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鼓勵實行更嚴格的目標管理。各有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分類指導,推動工作任務有序有效落實,確?!笆奈濉逼陂g完成節能減排各項預期目標任務。(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獎懲制度。組織開展對各縣(市、區)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經市政府審定后,作為對縣級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節能減排工作成效突出的縣(市、區)給予獎勵,對未完成節能減排目標的嚴格實行問責。制定節能減排獎懲條例,鼓勵企業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對于重視環境管理、節能降耗、減少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效果好等利于環境改善的企業,給予一定的獎勵。對節能環保觀念淡薄、浪費能源與資源、違法排污的企業予以處罰。(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監督考核。嚴格落實國家、省、市能耗雙控考核措施,增加能耗強度降低約束性指標考核權重,加大對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推動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措施落實情況考核力度,優化考核辦法。壓實減排工作責任,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把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加強生態環境問題自查自糾,開展跨區域生態環境聯合執法、交叉執法,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統籌抓好日常工作監管,確保完成省下達的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市委組織部、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營造社會氛圍。積極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增強全民節約意識,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堅決抵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營造綠色低碳社會風尚。組織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通過多種傳播渠道和方式廣泛宣傳節能減排法規、標準和知識。嚴格落實綠色產品認證和標識制度,推行綠色消費,加大綠色低碳產品推廣力度。鼓勵行業協會、學會、商業團體、公益組織參與節能減排公益事業。開展節能減排自愿承諾活動,引導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暢通群眾參與生態環境監督渠道。強化輿論引導,回應社會關切,推動形成社會共識和自覺意識。(市委宣傳部、市能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