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為推進水泥工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水泥工業節能減碳,浙江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和省市場監管局就《浙江省水泥工業高質量發展暨碳達峰行動計劃(2022-2025年)》公開征求意見。
《行動計劃》提出,到2025年底,力爭實現水泥總產量控制在1.2億噸以下;熟料產能下降8%,從5200萬噸降至4800萬噸以下;熟料單位產品綜合能耗下降5%,從106.9公斤標煤/噸下降至101.5公斤標煤/噸以下;達到國家1級(標桿)標準熟料產能占比從13%提高到50%以上;騰出用能空間75萬噸標準煤以上;清潔能源總裝機容量(太陽能光伏)達到135MW以上;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A級占比提升至50%以上。
《浙江省水泥工業高質量發展暨碳達峰行動計劃(2022-2025年)》(征求意見稿)
為加快行業綠色低碳轉型,推進我省水泥工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十四五”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工信部聯規〔2021〕212號)和《關于印發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22〕88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目標
以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指引,以減量置換、節能改造、數字賦能為主抓手,持續提升水泥工業清潔能源和綠色制造水平,全面推進水泥工業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底,力爭實現水泥總產量控制在1.2億噸以下;熟料產能下降8%,從5200萬噸降至4800萬噸以下;熟料單位產品綜合能耗下降5%,從106.9公斤標煤/噸下降至101.5公斤標煤/噸以下;達到國家1級(標桿)標準熟料產能占比從13%提高到50%以上;騰出用能空間75萬噸標準煤以上;清潔能源總裝機容量(太陽能光伏)達到135MW以上;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A級占比提升至50%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嚴控水泥熟料產能。修訂并印發《浙江省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項目,通用水泥熟料退出產能與建設產能的置換比例從1.5:1提高到于2:1。重點壓減石灰石資源匱乏、空氣質量較差地區的水泥熟料產能,支持熟料生產企業省外布局,鼓勵產能向省里確定的重點建設區轉移。進一步研究落實2500噸/日及以下水泥熟料生產線整合退出方案,省市縣合力分年度推進。2025年底前完成8條2500噸/日及以下熟料產線減量置換、兼并重組和原廠址拆建。各市要根據當地市場、資源(能源)、生態環境實際情況,嚴格控制新建水泥粉磨產能。(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二)加快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熟料項目準入門檻,新建項目主要單位產品能耗必須達到GB16780-2021規定的1級標準。實施既有項目不擴產能技術改造,支持推動水泥熟料生產線低氮燃燒技術、輥壓機終粉磨技術等節能減排的單項二代技術改造,每年推進實施百項以上
水泥企業節能降碳綜合技術改造項目。2025年底前,水泥單位產品綜合能耗、熟料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達國家1級(標桿)標準產能比例達到50%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三)加快智能化升級。鼓勵開發應用基于數據驅動、機理模型、經驗模型、仿真模型的先進工藝控制系統,建立面向原料進料、反應過程、質量控制、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等水泥生產重點環節的全流程動態調度。加快探索水泥工業與“5G+工業互聯網”融合發展,打造更多典型應用場景,推進建設一批集智能生產、智能運維、智能管理于一體的智能礦山和智能工廠。(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
(四)全面推行綠色轉型。按照“先立后破”原則,推進水泥熟料生產線協同處置危險固廢、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項目建設,平穩有序推進2500噸/日及以下生產線產能置換,做好新建水泥窯協同處置項目有效銜接,保障危險廢物、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協同處置能力和處置安全。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稅收政策,支持粉煤灰、尾礦渣以及建筑廢棄物等綜合利用。推行綠色制造體系,建設一批綠色工廠。加快落實水泥行業
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對原料礦山開采、水泥(熟料)制造以及大宗物料產品運輸實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大幅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全面提升企業大氣污染防治水平,水泥熟料生產線對照大氣污染防治績效A級標準實施提級改造。到2025年底前,全省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A級占比提升至50%以上,其余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全面提升至B級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五)加快實施“三品”工程。貫徹落實《原材料工業“三品”實施方案》,在增品種方面,重點發展低鈣水泥熟料、低熟料系數水泥、新型固碳膠凝材料等新型低碳水泥,豐富水泥產品體系。在提品質方面,增加42.5等級以上高標號水泥產品的生產和應用比例,推進水泥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支持行業協會及專業機構開展質量提升、質量標桿活動。在創品牌方面,引導企業導入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加快打造一批水泥行業“品字標”、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以及“隱形冠軍”等品牌企業。(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市場監管局)
(六)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水泥企業利用生料均化庫、車間等大型建筑屋面,建設一批分布式光伏電站和儲能電站,鼓勵工廠、園區因地制宜發展分散式風電,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例。探索實施燃料替代,加快研發氫能、電能煅燒水泥熟料新工藝新裝備,推動替代燃料高熱值、低成本、標準化預處理,提升水泥工業燃煤替代率。推行分布式清潔能源及儲能一體化系統應用,推進多能高效的互補利用。(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能源局)
(七)整治高耗低效企業。各地嚴格按照安全、環保、質量、能源等領域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政策要求,對高耗低效水泥企業開展合規檢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實施分類整治。對存在違法違規等行為的企業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堅決依法處置;對其他高耗低效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整體騰退、搬遷入園、改造提升等方式,實施“一企一方案”,對標提升,達標銷號。(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省市場監管局)
(八)發揮典型示范引領。加大槐坎南方7500噸/日世界一流水泥熟料生產線、建德海螺太陽能發電、浙江紅獅協同處置等最佳實踐案例的宣傳推廣力度,營造全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氛圍。推廣新型低碳水泥、低熟料系數水泥、碳捕捉純化等行業前沿低碳技術,探索開展水泥二氧化碳捕集、封存、氫能窯爐及固碳建材等試點建設。(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
(九)組織行業錯峰生產。依據行業運行、極端天氣應對等需求,結合季節性污染減排和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鞏固改善要求,制定實施年度錯峰生產計劃,壓縮控制水泥產量。對部分低能效、大氣污染防治績效水平差的企業,適度增加停運時間。綜合水泥企業所在城市的大氣環境形勢,適度增加冬季停運時間。加大落實和檢查力度,充分利用激勵約束機制,調動企業依法依規實施錯峰生產的積極性。(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
(十)做好行業監測預警。加強運行監測與數據分析,對行業運行面臨風險做好提前預警。積極應對市場短期波動,針對水泥產能、產量壓減后,施工旺季可能存在短期水泥產品供應緊張情況,積極協調重點骨干企業,充分利用周邊生產基地產能,加大對我省供應,保障我省市場需求。(責任單位:省經信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督促指導。各地有關部門重點做好要素保障工作,依法依規推進行動計劃的實施。金華、衢州等2500噸/日水泥熟料生產線比較集中地區要進一步研究細化本地區減量置換方案,加強相互合作,確保方案順利實施。
(二)加大財稅支持。統籌省級相關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開展水泥工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對列入中央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省級重點節能降碳技術改造項目計劃的項目優先安排中央有關專項資金和省級相關資金支持。鼓勵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申報中央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優先安排有關專項資金支持。各地要統籌工業與信息化等相關專項資金,強化對水泥工業改造項目支持。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財稅優惠政策。
(三)做好輿論引導。充分利用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等渠道,加強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傳遞我省水泥工業全面推進節能降碳、綠色發展的堅定決心。遴選能效水平突出、整改成效突出企業,及時發布能效“領跑者”名單,形成一批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案例,及時進行宣傳推介。
(四)強化監督考核。將水泥工業碳達峰工作納入碳達峰碳中和工作考核體系,落實屬地責任,對陽奉陰違、弄虛作假和欺上瞞下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強化節能執法,聚焦重點企業、重點用能設備,加強節能法律法規、強制性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監督監察。強化約談、通報等制度,對執行不力的部門和單位進行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