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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大氣網訊:日前,淄博發布《淄博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詳情如下:
淄博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扎實做好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全面推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秋冬季期間(2021年10月—2022年3月),全市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66.7微克/立方米以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10天以內(各區縣具體目標見附件1)。
二、重點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1.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相關決策部署,按照《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關于印發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圍繞煤電、煉化、鋼鐵等16個行業投資項目,全面梳理排查擬建、在建和存量“兩高”項目,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進行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嚴格實行產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個減量”替代,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要堅決整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嚴查違規上馬、未批先建項目,嚴格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企業。對標國內外產品能效、環保先進水平,推動在建和擬建“兩高”項目能效、環保水平提升,推進存量“兩高”項目改造升級。嚴厲打擊“兩高”企業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各類違法行為,及時曝光違反排污許可制度的典型案例。(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區縣政府,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各區縣人民政府、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落實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決策部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以及粗鋼產量壓減決策部署,持續推進淄博隆盛鋼鐵有限公司、淄博齊林傅山鋼鐵有限公司2家鋼鐵企業的產能化解轉移任務。做好鋼鐵去產能“回頭看”工作,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嚴禁新增鋼鐵冶煉產能,嚴格環境準入,除搬遷、產能置換外,不得審批新增產能項目。新建鋼鐵項目投運前,用于置換的產能需同步退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
3.淘汰其他行業落后和低效過剩產能。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開展摸底排查,重點加強對“重質磚爐襯臺車爐”的淘汰。淘汰砂型鑄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工藝和砂型鑄造油砂制芯工藝生產線,淘汰100萬平方米/年(不含)以下的建筑陶瓷磚、20萬件/年(不含)以下衛生陶瓷生產線,淘汰直徑3米(不含)以下水泥粉磨設備(生產特種水泥除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
(二)調整優化能源結構
4.削減煤炭消費總量。進一步壓減煤炭消費總量,2021年壓減煤炭消費總量50萬噸(當量值)。(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持續推進全市范圍內3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淘汰,2021年12月底前關停淘汰6臺35蒸噸/小時燃煤鍋爐,確需保留的燃煤鍋爐,要逐一建立清單臺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實施煤電機組整合提升工程,原則上不再新增燃煤鍋爐、燃煤機組。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嚴格執行煤炭減量替代辦法。(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5.加大電力行業調整。2021年12月底前,關停淘汰燃煤機組5臺,合計9.2萬千瓦。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30公里供熱半徑范圍內的熱電機組及配套的燃煤鍋爐(除唯一不可替代)有步驟、分階段關停整合。提升電煤使用效率,2021年12月底現役煤電機組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4克/千瓦時。(市發展改革委牽頭)進一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提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耗責任權重。(市發展改革委、國網淄博供電公司牽頭)
6.繼續推進清潔取暖與散煤治理。對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要加強檢查,鞏固2018—2020年清潔取暖體系建設成果,因地制宜推進清潔取暖工作,2021年,農村地區完成清潔取暖改造15675戶。2021年新改造尚未得到采暖季運行檢驗的,不得強制要求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設施。城市建成區(包括城中村、近郊村居)、重點區域實施供暖設施改造。(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推進全市散煤治理,2021年推廣清潔煤炭5萬噸。(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全面排查梳理散煤治理改造確村確戶情況,對未完成散煤治理的要建立清單(具體落實到縣、鄉、村及戶)。(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進一步完善修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加強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等農業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作。(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7.大力推進工業窯爐清潔能源替代。推廣電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山東黑山玻璃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福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和山東宏達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共3臺爐窯氣代煤、淄博匯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1臺爐窯電代煤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三)強化工業深度治理
8.持續推進產業集群整治。加大特色產業集群監督檢查和問題整改力度,全面完成特色產業集群整治。2021年12月底前,組織開展“回頭看”,建立動態管理和長效管控機制,確保特色產業集群整治實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9.持續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進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2022年3月底前,完成山東東華水泥有限公司1條水泥生產線超低排放改造;力爭2022年5月底前,完成山東山鋁環境新材料有限公司2號窯節能減排改造項目。對已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煤電、鋼鐵企業加強日常監管,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0.實施鍋爐和工業爐窯深度治理。以采用低效治理設施的燃煤鍋爐、生物質鍋爐、煤氣鍋爐和工業爐窯為重點,開展工業鍋爐、爐窯大氣污染治理情況排查抽測,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督促整改。對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效果進行評估、提升,確保實現全覆蓋。實施治污設施提效升級,采取脫硫除塵一體化、脫硫脫硝一體化等低效治理工藝的應進行升級治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采用氧化鎂、氨法、單堿法、雙堿法等脫硫工藝的,在秋冬季前要完成一次檢修,防止脫硫系統堵塞,確保脫硫設施穩定運行。采用SCR脫硝工藝的,秋冬季前要對催化劑使用狀況開展檢查,確保脫硝系統良好穩定運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加快實施煤改電、煤改氣工程,取締燃煤熱風爐,以煤炭為燃料的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等改用工業余熱或電能。推廣高效廢氣處理工藝,鼓勵水泥企業使用SCR脫硝,全面提升脫硝治理水平,進一步控制氨逃逸;鼓勵建筑陶瓷使用SCR脫硝工藝代替SNCR脫硝工藝。2022年3月底前,完成15家建陶企業氮氧化物穩定控制在60毫克/立方米以下;完成耐火材料行業山東嘉騰實業有限公司3萬噸產能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工程;完成陶瓷行業中材江西電瓷電器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0.9萬噸產能脫硝改造工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1.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治理。以火電、平板玻璃、耐火材料等行業為重點,持續開展揚塵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工作,提升企業無組織管控水平。2021年12月底前,完成468家企業揚塵無組織排放治理。2022年3月底前,完成華電淄博熱電有限公司裝卸環節揚塵無組織排放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2.進一步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電監管。加大重點行業用電監管企業數據的統計分析,保證用電監控設施能夠查詢企業治污產污裝置用電量,更好地掌握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及其他專項行動中的企業生產情況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督促企業用好治污設施,提高治污水平。(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3.提升氮氧化物治理設施自動化管控水平。引導推動耐材、玻璃、建陶、磚瓦、氧化鋁等實施脫硝治理的爐窯企業,NOx治理設施控制要采用PLC/DCS等自動化控制系統,實現NOx穩定排放,同時減少氨逃逸。企業自動化控制系統具備歷史數據存儲、查詢功能,同時做好數據記錄的備份保存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4.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完善動態清零管理機制,定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將完成整改的企業及時移出“散亂污”清單,對新發現的“散亂污”企業建檔立冊,納入管理臺賬。進一步夯實網格化管理,落實區縣、鎮街屬地管理責任,創新監管方式,建立舉報獎勵機制,發現一起、整治一起,堅決防止已關停取締的“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
15.鼓勵重點行業提升改造。鼓勵全市重點行業企業按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1年修訂版)》中A、B級和績效引領企業相關指標,從燃料替代、無組織管控、排放限值、末端治理設施等方面進行提標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四)深化VOCs污染治理
16.積極推進各級督查VOCs問題整改。嚴格落實《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有關要求,高質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國家要求,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以及油品儲運銷為重點,結合全市特色產業,組織企業針對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裝卸、敞開液面、LDAR、廢氣收集、廢氣旁路、治理設施、加油站、非正常工況、產品VOCs含量等10個關鍵環節完成一輪排查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檢查抽測以及各級監督檢查評估發現問題的整改,建立整改臺帳,做到有措施、有標準、有完成時間、有責任人;實行整改懲戒制度,不能按時完成整改的要限制生產、限期治理,拒不整改、問題反復的要嚴格處罰、公開曝光,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高VOCs治理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夏病冬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7.積極推進低(無)揮發性原輔料替代。積極推進VOCs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汽車維修等行業VOCs原輔料源頭替代。2021年12月底前,在實現全過程源頭替代609家企業的基礎上,新增15家工業涂裝企業、13家包裝印刷企業完成源頭替代。(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8.抓好VOCs治理收集率和治理效率提升。針對物料儲存、裝卸車、廢水處理等重點環節,采用密閉吸收、負壓吸收、集氣罩吸收等措施,實現有效收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123家企業建設或改造為適宜高效的治污設施;2022年3月底前,完成6家企業建設或改造為適宜高效的治污設施。2021年12月底前,150家企業通過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等措施完成VOCs無組織排放治理;2家企業敞開液面采用廢氣有效收集措施,完成VOCs無組織排放治理。2021年12月底前,完成198個儲罐廢氣回收治理,6個罐車底部裝載設施改造,6個底部裝載自封式快速接頭改造;2022年3月底前,新增完成13個儲罐廢氣回收治理,1個罐車底部裝載設施改造。2021年12月底前,完成82家企業LDAR工作開展情況的抽測和檢查,組織184家企業開展LDAR自檢。(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19.強化油品儲運銷監管和VOCs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持續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秋冬季期間,組織開展打擊黑加油站點(車)專項行動,嚴厲查處成品油“自流黑”違法行為。(市成品油監管領導小組牽頭)2021年12月底前,對全市加油站(點)抽檢車用汽柴油800個批次以上,對高速公路、國道、省道沿線加油站抽檢尿素80個批次以上。加強國家和地方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產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12月底前,抽查生產銷售企業涂料55批次、油墨5批次、膠粘劑10批次、清洗劑1批次。(市市場監管局牽頭)
(五)加強移動源污染防治
20.改善運輸方式,推廣使用新能源車輛。加快推進鐵路專用線和聯運轉運裝卸銜接設施建設,提升現有專用線運輸能力,推進鐵路場站適貨化改造。提升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的工礦企業、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接入比例。(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國鐵濟南局淄博車務段牽頭)2021年12月底前,淄博鐵鷹鋼鐵有限公司清潔運輸比例達到60%。2021年新增、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占比達到100%;主城區內新能源公交車占比達到100%;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出租車占比達到100%。鼓勵個人購置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快城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加油站+充電樁”混合運行模式,進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車充電能力,保障不斷增長的充電需求。積極推進新能源渣土車環衛車更新工作。(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物流產業發展中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
21.加快淘汰老舊車輛。按時完成省下達的國三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同時禁止國三及以下柴油車轉入我市;逐漸將國四標準重型柴油車納入全市限行政策,限制二手國四標準營運重型柴油車輛過戶;逐漸提升國六排放標準重型貨車使用占比。(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牽頭)
22.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管。加大在用車監督執法力度,充分利用固定式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和冒黑煙抓拍系統,依法對不合格機動車進行處罰。(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開展國六排放標準重型燃氣車專項檢查,通過路檢路查、入戶檢查等方式,檢查核實環保信息公開、污染控制裝置和排放等情況,重點核實三元催化器和后氧傳感器是否異常,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三元催化器及回收、私拆三元催化器行為,對查出異常的車輛,除按規定進行處罰外,還要倒查排放檢驗機構年檢情況,2021年12月底前,查驗300輛重型國五及國六燃氣車后處置裝置情況;檢查排放檢驗機構410個次,實現排放檢驗機構監管全覆蓋;對117家重點用車企業安裝門禁系統;安裝3000套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在線監控設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23.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進一步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噴碼登記及檢測工作,全面淘汰企業內部的國Ⅰ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未噴碼非道路移動機械。2021年12月底前,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檢測3050輛以上,做到施工工地、鐵路貨場、物流園區、高排放控制區等重點場所全覆蓋;安裝5000套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時定位系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加強非道路移動源執法檢查,責令冒黑煙、污染物未達標排放車輛停止作業,對用車單位、工程標段相關負責人依法查處。(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牽頭)
(六)強化揚塵污染防治
24.強化施工工地管控。建筑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八個100%”、其他工地嚴格落實“六個100%”要求,道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實行分段施工,施工過程確保裸土苫蓋完全,霧炮等抑塵設施正常開啟。建筑廢棄物和拆卸物料應分類集中整齊堆放在劃定區域,用不小于800目/100平方厘米的防塵網進行密閉覆蓋,并定時灑水,保持濕潤。鼓勵在圍擋、塔吊、挖掘設備安裝噴淋系統,并結合氣候季節特點施工期間全過程開啟。加大對建筑工地揚塵管控巡查力度,每周檢查比例不少于65%。(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牽頭)嚴控渣土車運輸,原則上白天實施運輸作業,運輸路線避開重點區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25.強化道路揚塵管控。強化道路揚塵整治,推進吸塵式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加大城市外環路、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國、省道機械化作業比例達到90%。(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城區主次干道機動車道推行“1洗、2掃、2灑水”作業模式。建立智慧環衛平臺,每月對各環衛作業企業的洗掃、沖洗灑水頻次落實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納入城市精細化管理考評重點工作。積極推行道路機械化多級聯掃作業模式,開展城市夜間清洗行動;積極開展道路積塵負荷測試,機動車道不超過3克/平方米、非機動車道不超過8克/平方米、人行道不超過10克/平方米、外環路不超10克/平方米(冬季結冰期除外,結冰期期間根據氣溫和道路狀況適時調整道路保潔模式)。(市城市管理局牽頭)
26.深化礦山綜合整治。推動礦石采選企業全面開展裝備升級及深度治理,針對原料運輸、貯存、裝卸、破碎、轉運、篩分、出料等生產環節存在的無組織排放污染問題進行全流程管控,督促礦山安裝視頻監控和PM10監測設備,優化運輸方式,減少污染物排放。(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
27.深入開展工業企業揚塵治理。加強顆粒物排放在線監管,確保顆粒物達標排放,嚴控小時濃度超標情況。深入開展工業企業廠區積塵負荷檢測工作,指導企業有效清掃廠區積塵,對廠區主要道路進行硬化。強化工業企業粉狀物料堆場封閉管理,作業時霧炮、噴淋等抑塵裝置正常開啟。對規模以上的水泥、建陶、耐材、煤電、鋼鐵企業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推進企業在料倉、堆場等涉塵區域建設安裝智能噴淋(噴霧)降塵設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28.開展裸土覆蓋專項整治。全面開展裸露地面防塵覆蓋和綠化覆蓋綜合整治,重點對土方作業區、長期閑置空地、臨時渣土堆場及主次干道兩側裸土,進行整治覆蓋,推廣建筑工地裸土綠化覆蓋作業方式。主管部門每月至少開展2次巡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責令整改,對存在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2021年12月底前城市建成區消除裸地。(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區縣每月降塵量不高于7噸/月·平方公里,且不得高于去年同期降塵量,其中,2020年降塵量超過3噸/平方公里的月份,相關區縣降塵量同比降低15%以上。(各區縣人民政府牽頭)
(七)深化面源污染防治
29.強化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全域重點時段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禁止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動。加強巡查管控,及時制止私放行為。(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牽頭)
30.加快推進餐飲油煙治理。強化城市餐飲油煙治理,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對露天燒烤、未安裝油煙凈化器、油煙凈化器未正常使用的餐飲企業依法處理。(市城市管理局牽頭)
31.強化秸稈、荒草、垃圾露天焚燒監管。夯實區縣、鎮街屬地責任,對露天焚燒進行常態化監管,特別是秋冬季和春種時節,全面禁止露天焚燒各類農作物秸稈。對區縣出現2個以上火點、鎮(辦)1個以上火點的,逐級通報批評,約談相關政府負責人,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積極創新農作物秸稈禁燒監管方式方法,建立秸稈禁燒智能化監控系統,對火情進行實時監測。開展機防+人防相結合的方式,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火點、第一時間響應、第一時間處置”。(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充分利用無人機、衛星火點等技術手段對重點區域進行巡查和監管,對城市荒草、垃圾露天焚燒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處理。(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2.加強秸稈綜合利用。按照農作物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轉化利用方式,積極開拓農作物秸稈多元化利用途徑,主要農作物秸稈轉化利用率穩定在93%以上,鞏固和深化秸稈粉碎還田、覆蓋還田,還田利用率達到70%以上。(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八)控制農業源氨排放
33.推進種植業肥藥減量增效。積極推廣使用配方肥、水溶性肥、有機肥和緩控釋肥等新型肥料,減少農田化肥的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改進農業施肥方式,因地制宜推廣化肥機械深耕、機械追肥、種肥同播、水肥一體等技術,提高化肥利用率,減少施肥過程導致的大氣氨排放。(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34.控制畜禽養殖氨排放。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堅持“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則,以畜禽規模養殖場為重點,強化規?;笄蒺B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建,加快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的可持續發展新格局。強化畜禽養殖的封閉管理,推行畜禽養殖場“兩分離、三配套”等養殖工藝,進一步健全完善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使用記錄檔案。開展“種養一體”試點,實現養殖業廢棄物就地處理利用,促進農業生產和畜禽養殖廢物利用良性循環。(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九)提升科技治污水平
35.加強污染源監管能力。充分利用六參數走航、顆粒物激光雷達、VOCs走航、道路積塵負荷走航等技術手段,對重點區域進行污染源走航監測,實現污染源精準管控。2021年12月底前,增設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5個,購買環境監測無人機4架,建成環境空氣VOCs監測站點5個;完成9家企業主要排污口13套非甲烷總烴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工作;東岳氟硅產業園、馬橋化工產業園等2個石化、化工類工業園區,建設監測預警監控體系,開展溯源分析;高青縣化工產業園、經開區等2個工業園區推行泄漏檢測統一監管,加大VOCs走航力度,開展溯源分析;四寶山南坡企業集中區實施惡臭電子鼻監控預警,安裝惡臭電子鼻系統15套。(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6.開展PM2.5和O3污染協同防控跟蹤研究。持續開展PM2.5和O3來源解析,開展重污染天氣PM2.5和O3的空間分布規律、影響范圍、變化趨勢和誘發因素研究,闡明PM2.5和O3污染機理,為進一步精細化管控PM2.5和O3奠定基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2020年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十)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37.嚴格重點行業企業環??冃Х旨壒芾?。嚴格落實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1修訂版)》規定和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2021年重污染天氣應急重點工作的通知》(魯環字〔2021〕141號)相關要求,對重點行業企業績效等級進行復核與審查,落實差異化管控。
對國家未明確實施績效分級的行業,根據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工業污染特征、行業污染治理水平等具體情況,制定差異化減排措施。其中煤電機組通過降低生產負荷、改善煤質、提高污染物治理效率等措施,多措并舉,實現秋冬季重污染應急期間每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之和減排8%。(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8.嚴格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修訂。動態調整應急減排清單,做到涉氣企業全覆蓋,確保新增涉氣污染源全部納入,剔除“僵尸”污染源??茖W制定減排措施,確保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對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運轉或涉及國家戰略性產業等工業企業以及國家、省重大工程項目,納入保障類。對于重點行業的保障類企業,應達到或承諾一年內達到B級及以上績效分級或引領性指標水平,同時加強監督檢查,防止在應急響應期間從事非特定保障任務的生產經營。(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9.夯實重污染天氣應對。強化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加強會商研判,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及時發布預警指令,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積極采取應急減排措施,做好污染減排和重污染天氣應對。當預計未來較長時間段內,有可能連續多次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且將頻繁啟動橙色及以上預警時,指導生產工序不可中斷或短時間內難以完全停產的行業企業,及時調整生產計劃,確保按要求準時輪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40.加強重污染天氣區域聯動。嚴格落實區域應急聯動快速響應機制,基于生態環境部區域會商結果和省級預警提示信息,當預測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時,實施區域應急聯動,及時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落實工業源、揚塵源、移動源應急減排措施,做到及時響應、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進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牽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全面分析“十四五”期間空氣質量嚴峻形勢,樹立底線思維,完成目標任務存在風險的要制定針對性措施。請各相關市直部門按照上述40項重點任務分工,牽頭推進各項工作任務,指導區縣落實要求。各區縣黨委、政府要全面落實全員環保責任制,建立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定期調度機制,對本行政區域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及環境空氣質量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明確各項任務的時間表和責任人。
(二)開展環境執法督查
要圍繞秋冬季大氣污染攻堅主要任務,整合執法、監管、行業專家等力量組建駐廠幫扶組,開展監督幫扶工作。宣傳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引導企業自覺守法。精準、有效開展環境監督執法,對發現的問題,既要督促有關企業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嚴格整改要求,確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細化管理,加強指導幫扶;對違法情節及后果嚴重、屢查屢犯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各級各部門要結合重點任務,組織開展專項執法,在“散亂污”企業整治、油品質量監管、涉VOCs產品質量監管、柴油車尾氣排放抽查、揚塵管控等領域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執法合力。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執法監督力度,加密應急響應期間執法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落實重污染應急減排責任。
(三)加大資金投入力度
加大價格政策支持力度,2021—2022年采暖期天然氣門站價格不上浮。落實好《關于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的意見》,完善峰谷分時價格制度,完善采暖用電銷售側峰谷電價,在平均水平不變的情況下,進一步擴大采暖期谷段用電電價下浮比例。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刂浦С龀杀?,多渠道募集資金支持清潔取暖,清潔取暖補貼要因地制宜,重點向農村低收入人群傾斜,不搞“一刀切”。加大信貸融資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債券市場進行直接融資,募集資金用于大氣污染治理等。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鐵路和多式聯運企業金融服務的支持力度,積極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投資建設鐵路專用線。
(四)實施嚴格考核問責
秋冬季期間,每月通報各區縣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和降塵量監測結果;對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或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輕度污染及以上的區縣,及時下發預警通知;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區縣,公開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對于重點攻堅任務完成不到位或環境質量改善不到位的,實施量化問責。
本方案實施后,新制定的山東省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中相關要求嚴于本方案的,按相應要求執行。
請各區縣、各相關部門分別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3月20日前將階段工作總結報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2790163
聯系郵箱:zbshbjdqk@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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