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河北省2022年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統籌做好全省縣城及城市規劃區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關于印發《河北省2022年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石家莊市園林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
為深入落實《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全面做好全省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我廳制定了《河北省2022年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4月1日
河北省2022年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河北省2022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等,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全面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和省“兩會”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安排部署,依照《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遵循精準施策、科學治理、依法監管的原則,統籌做好縣城及城市規劃區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筑工程”)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工作目標
各級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監督管理,強化督查執法,嚴肅責任追究,不斷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把“六個百分百”“兩個全覆蓋”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落細,實現建筑工地揚塵達標排放。
三、主要任務
(一)房屋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強化縣城及城市規劃區內建筑施工“六個百分百”“兩個全覆蓋”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落細,推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逐項目明確監管部門和責任人;對納入重點揚塵污染源清單的建筑工地,推廣在硬質圍擋上加裝柔性防風抑塵網、出入口建設封閉式單向通行洗車棚等措施;臨近鐵路、高壓電線、居民區的渣土和料堆應采用封閉圍擋、噴灑抑塵劑等方式抑塵,慎用網布苫蓋。
(二)市政工程揚塵污染防治。市政道路施工應嚴密圍擋,采取分段開挖、分段回填的作業方式。路面挖掘、切割、破碎等作業,應采取灑水、噴淋、噴霧等防塵降塵措施,及時清運棄土、回填溝槽、進行硬化或綠化。施工應避開大風天氣,同一區域多項重大工程應錯時施工,減少動土面積,縮短工程周期。做好大風天氣、夜間停工期間施工現場管理,確保物料、土石方苫蓋嚴密安全。對已回填的溝槽,應當采取遮蓋、灑水、噴灑抑塵劑等防塵降塵措施。道路或者綠地內各類管線敷設工程竣工后,應當及時恢復路面或者實施綠化。
(三)建筑拆(破)除工程揚塵污染防治。拆除施工前,應設置圍擋、警示標志,進行封閉施工管理。拆除過程采取灑水、噴淋等降塵,合理設置濕法作業噴水方向和噴頭密度。大面積拆(破)除工程采取分區施工,根據風向風速和周邊環境變化,及時改進抑塵措施。對拆(破)除廢棄物采取苫蓋、噴淋等抑塵措施,及時清理廢棄物,加強對作業設備車輛管理,清運過程做到濕法作業全覆蓋、無死角、不起塵。拆除工程完成后,應當對裸露場地采取覆蓋、綠化、鋪裝等防塵措施。裸置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采取綠化、鋪裝等防塵措施。未完全拆除的建(構)筑物或者停工超過一個月的,應當清除現場建筑垃圾,并采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
(四)老舊小區治理改造揚塵污染防治。對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外墻和屋頂保溫層等施工過程中的切割、剔鑿、打磨工序,使用小型濕法作業設備抑塵。老舊管網更換、小區綠化、路面硬化修補等土石方作業和其他易產生揚塵環節,采取灑水、霧炮噴淋等抑塵措施,及時回填溝槽,確保粉狀物料、裸土苫蓋嚴密。
(五)園林綠化作業揚塵污染防治。園林綠化作業應保持作業面濕潤,及時清運種植土、棄土、余土。種植行道樹,所挖樹穴四十八小時內不能栽植的,對種植土和樹穴采取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種植完成后的樹坑應當覆蓋卵石、木屑、擋板等;對道路兩邊、中心隔離帶、分車帶進行綠化時,回填土邊緣應當低于路沿石5cm以上。
(六)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在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前,施工單位應當核驗環保登記號碼標識、信息采集卡和信息采集表,并做好進出施工現場信息登記。嚴禁未經生態環境部門信息編碼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四、時間安排
(一)部署階段(4月10日前)。各地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主管部門成立工作專班,明確責任,建立臺賬,摸清和掌握施工項目底數。制定年度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時安排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做好開(復)工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檢查驗收、復查工作。4月20日前,將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專班名單、工作方案及工作聯系人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實施階段(4月10日-12月10日)
一是集中整治。6月底前,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規范管理的若干措施》,開展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集中整治。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工程、重點環節,完善措施,實施差異化管控,對居民區、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區周邊和處于建(構)筑物拆除、基坑開挖、綠化及外管網施工階段,以及屢次發生揚塵污染問題的建筑工地納入重點監管,加大檢查督導力度,增加巡查、抽查和暗訪頻次。在建建筑工地實現視頻監控設備和揚塵污染物在線監測設備全部安裝,分別與當地主管部門聯網使用,實現網上巡查常態化。各地在6月25日前對本地區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集中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意見建議,形成專題報告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是重點突破。“退后十”城市、雄安新區、張家口市等重點區域健全制度、強化措施,精準管控建筑施工揚塵污染。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省重點工作大督查等反饋的各類建筑施工揚塵問題,認真核查,確保整改到位、處罰到位,并舉一反三、引以為戒,杜絕類似問題重復發生。認真執行《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根據當地政府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督導檢查。同時,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揚塵防治差異化管控,嚴禁“一刀切”。充分發揮大型施工企業、重點項目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適時組織觀摩,以點帶面,提高揚塵污染防治水平。
三是監督檢查。各地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主管部門指導、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對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常態化全面自查自糾。加強日常監管和監督檢查,不定期開展暗訪暗查,應用視頻監控、在線監測系統進行巡視檢查,督促現場落實“六個百分之百”“兩個全覆蓋”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實現建筑工地揚塵達標排放。對超標排放工地及時現場核實,發現未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立即責令改正并依法處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對全省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開展2次監督檢查,在重要時段、重點時期進行隨機抽查、暗查暗訪,并利用視頻監控、在線監測系統加強線上巡查、抽查。對在線監測數值超標工地,及時利用視頻監控進行線上巡查,發現未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固定證據及時交辦,當地監管部門要現場核實,責令立即改正、依法進行處罰,并將多次超標工地納入監管重點。
(三)總結階段(12月10日-12月31日)。各地對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經驗、成效及存在問題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并提出意見建議。12月31日前,將本年度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總結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推動。嚴格落實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屬地監管責任,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部門監管、社會監督的責任體系,將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納入本單位重點工作,切實將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成立工作專班、專人負責、制定方案、完善考核督導工作機制,確保工作落地見效。
(二)加強宣傳教育。積極開展《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等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典型案例的宣傳,推廣先進經驗,曝光反面典型;在各類媒體、網站公開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作用。
(三)堅持獎優罰劣。按照“鼓勵先進,應納盡納”的原則,符合相關條件的民生項目、重點項目納入正面清單,在日常監管中優化檢查方式,減少現場檢查頻次,在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創建活動中給予傾斜。將受到行政處罰的項目相關信息記入不良行為信息系統,實施差別化監管,增加檢查頻次,取消創建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資格。
(四)加強信息報送和季度考評。各地安排專人負責,每月25日前將本月工作情況(內容包括: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和建議)和本方案附件3-5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廳根據各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以及督導檢查和抽查暗訪等情況,對各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進行季度、年度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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