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無組織排放在工業生產和環境保護中是一個重要問題,企業在進行vocs治理時,可能會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無法提供所使用的VOCs物料VOCs含量的相關資料
工業涂裝類企業,或使用含VOCs物料(油墨、溶劑等)超過10噸的企業(按照實際使用量計算),無法提供VOCs含量的資料。
2、油氣回收三項或密閉點位油氣泄漏指標檢測不合格
油氣回收三項(密閉性檢測、液阻檢測、氣液比檢測)或密閉點位油氣泄漏指標檢測不合格的。
3、儲罐附件、浮盤附件、呼吸閥等未保持密閉
①石化、化工、焦化等行業,儲存揮發性有機物料的儲罐,其儲罐附件、浮盤附件等未按相關規定保持密閉,FID檢測值超過2000umol/mol的,認定為泄漏;
②固定頂罐或建設有機廢氣治理設施的內浮頂罐宜配備壓力監測設備,罐內壓力低于50%設計開啟壓力時,呼吸閥、緊急泄壓閥泄漏檢測值不宜超過2000umol/m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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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使用的VOCs物料不符合國家或地方VOCs含量限值標準
使用的VOCs物料不符合國家或地方VOCs含量限值標準,需提供檢測報告?!洞髿馕廴痉乐畏ā返谒氖臈l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和產品的,其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應當符合質量標準或者要求。
5、開展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
①使用的VOCs物料不符合環評文件及批復、排污許可證等規定的低VOCs含量標準要求等;
②未按地方VOCs綜合治理等文件要求開展低VOCs含量替代的行業、企業。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工業涂裝企業有法條,其他企業無法條要求。
6、未安裝油氣回收設施
①加油站(汽油,含醇汽油)未安裝油氣回收裝置;
②儲油庫或其他需要安裝油氣回收裝置的儲罐未按要求安裝油氣回收裝置;
③裝卸車,未安裝油氣回收設施。
7、儲罐類型不匹配或不滿足運行維護要求
特指VOCs物質儲罐問題,類型不符、密封方式不符、無平衡系統等。
8、未按照要求裝載揮發性有機液體
未按規范要求(安裝或)使用油氣回收系統。
9、卸油和儲油階段不滿足規范要求
卸油和儲油階段不滿足相關(例如GB-37822)規范要求。
10、未按要求安裝或維護油氣回收在線監測系統
排污許可要求安裝或者納入地方重點排污單位的或地方標準和地方文件有要求的;
①2020年國家新標準要求重點排污單位安裝,除此之外,鼓勵安裝。
②看地標和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是否有安裝要求。應安裝而未安裝作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