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塵工藝設計的一般規定
干式電除塵器、袋式除塵器及電袋復合除塵器的一般要求應符合HJ 2039的規定,濕式電除塵器的一般要求應符合DL/T 1589、JB/T 12593的規定。
一次除塵出口顆粒物濃度應按不大于30 mg/m3進行設計。對于受工程條件限制的燒結機,一次除塵出口顆粒物濃度也可按不大于50 mg/m3設計。
1、干式電除塵器
①干式電除塵器應符合JB/T 5910、JB/T 11267的規定。
②干式電除塵器比集塵面積宜大于115㎡/(m3/s)。
③干式電除塵器電場煙氣流速宜不大于0.75 m/s。
④干式電除塵器同極間距宜為450 mm。
⑤末電場應基于流場模擬結果,采取設置V型、C型或圓弧形擾流部件、陽極板開孔等氣流優化措施,提高除塵效率。
⑥高壓供電電源供電方式可按電場或分區供電。干式電除塵器宜采用高頻高壓電源供電,末電場可采用脈沖高壓電源供電。高頻高壓電源應符合JB/T 11639的規定。
⑦振打清灰應能實現自動控制,振打間隔、振打周期、振打順序可調。
⑧干式電除塵器灰斗卸灰角度宜不小于60°,應設置可靠的保溫層并采取加熱措施。
⑨其他要求應符合HJ 2039的規定。
2、濕式靜電除塵器
①宜采用管式濕式靜電除塵器。
②濕式電除塵器電場數應為2個以上電場,每個電場的比集塵面積宜大于20㎡/(m3/s)。
③濕式靜電除塵器內煙氣流速宜不大于2.8 m/s,停留時間宜大于2s。
④濕式靜電除塵器宜選擇脫硫塔和濕式電除塵器一體化布置設施上部或分體式布置,除塵器阻力宜小于300 Pa。
⑤濕式靜電除塵裝置入口煙氣溫度宜為40℃-70℃。
⑥陰極裝置性能要求及檢驗應符合JB/T 5913的規定,宜采用起暈電壓低、易沖洗的極線型式。高壓電源符合JB/T 9688等相關標準的規定,高壓部分應符合HJ/T 320的規定,高壓絕緣裝置應符合JB/T 5909的規定。
⑦其他要求應符合HJ 2039的規定。
3、袋式除塵器
①宜采用脈沖噴吹類袋式除塵器,濾料、濾袋、濾袋框架、花板、清灰系統應符合HJ 2053的規定。
②除塵器過濾風速宜不大于0.8 m/min,設備運行阻力不大于1000 Pa.
③一次除塵采用袋式除塵器時,宜采用頂部垂直進風方式,工作溫度應按高于露點溫度15C以上設計,并做好結露前后的防范措施。
④濾箱的設計宜符合以下規定:
濾料克重應不小于330g/㎡,表面無軋點,宜采用針刺或水刺加工工藝,濾料應一體成型無拼接;濾料應采用熱覆膜工藝或者超細纖維面層工藝;濾筒褶數應不大于46褶,用于燒結機機頭煙氣一次除塵時褶數宜不大于41褶;濾筒骨架應選擇耐腐蝕的金屬或者高分子材料,無焊接結構,抗壓強力≥450N,開孔率≥40%;濾筒應保證長期穩定使用,使用壽命不低于3年。
⑤其他要求應符合HJ 2039的規定。
4、電袋復合除塵器
電袋復合除塵器電區工藝設計要求與干式電除塵器的相同,袋區工藝設計要求與袋式除塵器的相同。
5、濕式除塵器
①除霧單元風速宜不大于3.5 m/s.
②噴淋系統區域煙氣流速應不大于2 m/s.
③濕式除塵箱體內噴淋層覆蓋率應不小于200%。
6、二次污染控制及其他
①燒結機機頭煙氣一次除塵灰應分類處置,電除塵器一、二電場除塵灰可返燒結配料利用,三、四電場除塵灰以及布袋除塵灰應分離堿金屬后再返生產綜合利用。
②其他二次污染控制措施應符合HJ 2039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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